(原标题: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亮相 住宅保额初期最高100万元)
在保险金额方面,运行初期,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
2015年11月23日,四川在乐山等地启动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农村和城市住房最低档次保额分别为2万元和5万元,对应保费分别为76元/户和60元/户,普通居民可享受六成财政补贴
经过多年讨论之后,巨灾保险制度终于正式对外发布,突破口选择了地震巨灾保险。
5月16日,保监会官网发布通知,对外发布了由保监会、财政部印发的《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以地震为突破口的巨灾保险制度即将开展实践探索。
《方案》中指出,巨灾保险以居民重要财产住宅作为保障对象,在保险金额方面,运行初期,结合我国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情况、平均再建成本、灾后补偿救助水平等情况,按城乡有别确定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每户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根据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
《方案》中表示,考虑到保险业发展水平,运行初期,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以后根据运行情况逐步提高,100万元以上部分可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保险补充。家庭拥有多处住房的,以住房地址为依据视为每户,可投保多户。
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在此次《方案》发布前,保监会已在多地开展了巨灾保险的试点,其中,云南、四川部分地区率先进行了地震巨灾保险的试点,宁波、深圳两地的巨灾保险试点则主要保障暴雨、台风、海啸等沿海地区的巨灾为主,而伴随《方案》的出台,也意味着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将向全国铺开。
成都商报记者 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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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去年已启动住房地震保险试点
2015年11月23日,四川在乐山等地启动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农村和城市住房最低档次保额分别为2万元和5万元,对应保费分别为76元/户和60元/户,普通居民可享受六成财政补贴,保险期限为1年。
来自四川保监局官网今年5月3日发布的消息显示,经过4个多月的试点运行,截至2016年3月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共计为全省8.22万户城市居民、34.70万户农村居民提供地震保险服务,合计为居民住房提供风险保障达110.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