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一黑印厂私印《金瓶梅》被取缔 查扣印刷品3010册)
记者从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获悉,位于通州区张家湾镇一黑印刷厂被取缔,执法人员当场查扣《吴晓玲藏乾隆抄本金瓶梅》等印刷品3010册,并对该印刷厂负责人周某某罚款1万元。这是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行政法规实施后,市文化执法总队对个人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印刷单位予以行政处罚的第一案。
市文化执法总队于4月7日接到关于通州区张家湾镇223号涉嫌印刷淫秽出版物《金瓶梅》的举报后,及时联合通州区公安分局,对违法地址进行突查,这一地址是周某某个人设立的无证照许可的印刷单位。
“手抄本的《金瓶梅》和对该书的点评堆满了车间,屋里的印刷机正在不停地印刷……”在现场,执法人员查获《吴晓玲藏乾隆抄本金瓶梅》120册、正在进行装订的无封面出版物800册和印刷散页1000册。此外,执法人员还查获厂区库房存放的《皋鹤堂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40册、《刘心武评点全本金瓶梅词语》690册和无封面出版物360册。
经市文化执法总队查证,该厂负责人周某某于今年3月1日至4月7日期间,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印刷单位,装订了《吴晓玲藏乾隆抄本金瓶梅》等出版物,违法经营额3840元,无违法所得。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市文化执法总队对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没收1台铁丝钉书机、3010册印刷品(含无封面出版物、散页),并罚款1万元。
记者了解到,这是今年1月13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行政法规后,市文化执法总队对个人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印刷单位予以行政处罚的第一案,也是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设备的第一案。(记者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