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风格轮动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在招商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的代销协议,招商银行将于2016年5月16日开始对光大保德信风格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5,以下简称“光大风格轮动”)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办理规则请参见招商银行相关规定。
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自2016年5月16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如下:
(一)定期定额业务的含义
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上述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三)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同基金日常交易时间。
(四)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光大保德信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凭证到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扣款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高最低扣款金额都需遵从销售机构的要求(招商银行要求投资者每期扣款基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元)。
(六)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期,否则为下一周期。
(七)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进行自动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请投资者于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4、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扣款规则以投资者与销售机构之间的约定为准。
(八)申购费率
目前光大保德信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故定期定额申购也只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一般的申购业务。
(九)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与基金申购申请日为同一日,以该日( 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十)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二、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6年5月16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的含义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光大保德信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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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已持有光大保德信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产品的投资者。
(三)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光大保德信旗下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根据业务需要,光大保德信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五)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股票型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六)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
4、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转换费用中申购补差费实行外扣法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6、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7、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8、光大保德信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七)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予以公告。
三、联系及咨询方式
欢迎广大投资者咨询以及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参照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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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光大保德信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光大保德信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
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电子直销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并实施交易费率优惠公告
为进一步答谢新老投资者,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5月12日至5 月18日,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通旗下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817)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对部分交易实行优惠费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范围
1、持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汉口银行、大连银行、温州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任一银行的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自2016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可办理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
2、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 。
二、交易费率优惠
1、根据支付银行卡和支付渠道的不同,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不同的优惠折扣。若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执行原申购费率。具体优惠幅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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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2461、C类份额:002462)、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基金(001677)、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2413、C类份额:002414)、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35)、中银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663)、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996)、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72)、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91)、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805)、中银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939)、中银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27)、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370)、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476)及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000539)之间的相互转换。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当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将持有的中银活期宝基金转换为本基金时,由于中银活期宝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均为0,因此转换费实质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在转入基金合同原申购费率基础上享受0费率优惠,实施固定申购费率的基金,按基金合同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转换至中银活期宝时,转换费为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不再实施优惠。
当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将持有的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转换为本基金时,由于此类C类基金申购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参照上述申购表格的折扣幅度享受优惠。若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执行原申购费率。
本基金转换至上述C类基金时,转换费为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不再实施优惠。
四、注意事项:
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上述费率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具体电子直销开户要求及流程可参见本公司网站。
五、信息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2、中国银行
网站:http://www.boc.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建设银行
网站:http://www.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农业银行
网站:http://www.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5、招商银行
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6、通联支付
网站:www.allinpay.com
通联支付客服电话:95156
7、银联电子支付
网站:www.chinapay.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6
六、风险提示: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及转换。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6-029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1,059,09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1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6号)的核准文件,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4,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6,000万股,于2015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股东36名,分别为李根龙、杨运鹏、崔茂亭、胡伟、韩遂有、王栓伟、刘晋普、宋永军、张珍、刘兴金、周有恒、张志伟、赵志玲、王祝义、周莉鹏、裴莲凤、李小峰、李全中、马随营、乔荣岑、马焱、裴守文、白朝勇、张立昌、刘守川、康慧、张战军、焦黎、张晓会、王晓丽、栗子丰、荣骏弓、姚绪涛、蔡晓葵、许建民、闵亚杰,上述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41,059,090股,将于2016年5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000万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截止目前,公司未实施分配、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公司股东李根龙、杨运鹏、崔茂亭、胡伟、韩遂有、王栓伟、刘晋普、宋永军、张珍、刘兴金、周有恒、张志伟、赵志玲、王祝义、周莉鹏、裴莲凤、李小峰、李全中、马随营、乔荣岑、马焱、裴守文、白朝勇、张立昌、刘守川、康慧、张战军、焦黎、张晓会、王晓丽、栗子丰、荣骏弓、姚绪涛、蔡晓葵、许建民、闵亚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胡伟、宋永军、张珍、刘兴金、王祝义、周莉鹏、裴莲凤、马随营、乔荣岑、白朝勇(已离任)、张立昌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张志伟、裴守文、焦黎承诺: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其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宋永军、王祝义、胡伟、周莉鹏、白朝勇(已离任)、张立昌、乔荣岑、刘兴金、裴莲凤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同时承诺:若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如其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不当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及时将该等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相应金额的资金。
4、公司上市前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根龙承诺: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其为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其可视自身情况进行股份减持。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之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上述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其每次减持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不得减持。减持期限为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其拟继续减持股份,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如其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不当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及时将该等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相应金额的资金。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1,059,09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18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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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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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2日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5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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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最少1次,每年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该类基金份额已实现收益的90%;同时,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若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5 元(含),则在次月10个工作日之内对该类基金份额实施收益分配,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收益分配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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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16年5月17日开始重新计算。
(4)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16年5月13日前(含当日) 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6年5月11日起,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停牌股票300061康耐特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聚利B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基金之聚利A、聚利B
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聚利B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障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聚利B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13日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五年(含五年),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总认购份额自动按照7:3的比例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优先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A”)和进取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B”),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个月内,本基金符合上市交易条件,聚利A(场内简称:聚利A,基金代码:150034)和聚利B(场内简称:聚利B,基金代码:150035)两类基金份额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和交易。初始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二级市场投资者可在场内单独交易聚利A或者聚利B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封闭期届满,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成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之聚利A、聚利B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6】284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之聚利A和聚利B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级份额:场内简称“聚利A”,交易代码:150034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级份额:场内简称“聚利B”,交易代码:150035
终止上市日: 2016年5月13日
基金份额权益登记日:2016年5月12日,即在2016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聚利A、聚利B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益。
基金转换日:2016年5月13日,在转换日日终,聚利A、聚利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二、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基金转换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场外聚利A、聚利B基金份额将转换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份额, 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本基金转换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场内聚利A、聚利B基金份额将转换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转换后,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2、份额转换方式
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聚利A和聚利B基金份额,在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聚利A、聚利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聚利A和聚利B份额,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
3、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30日内,本基金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98-8888。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之聚利A、聚利B
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1年5月13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封闭期届满,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成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申请,聚利A(场内简称:聚利A,交易代码:150034)和聚利B(场内简称:聚利B,交易代码:150035)将自本基金的份额转换日(2016年5月13日)起暂停办理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在份额转换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聚利A和聚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将转换日登记在册的聚利A和聚利B基金份额转换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98-8888。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
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5月11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顺网科技(股票代码:300113)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
泰宏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型后
基金名称及简称变更的公告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13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封闭期届满,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成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场内简称保持不变,为“泰达聚利”。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转换日为2016年5月13日,本基金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聚利A、聚利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注册登记变更、账户更名等操作。在基金管理人办理注册登记信息完成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使用变更后的基金名称和对应的基金代码。
本基金转型前的场外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级份额(基金简称:聚利A,基金代码:150034)和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级份额(基金简称:聚利B,基金代码:150035)将转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基金份额(基金简称: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基金代码:162215),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本基金转型前场内的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级份额(基金简称:聚利A,基金代码:150034)和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级份额(基金简称:聚利B,基金代码:150035)将转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基金份额(基金简称:泰达聚利,基金代码:162215),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本基金转换完成后,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转换后持有的基金份额,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98-8888。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黔轮胎A 公告编号:2016-018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6年5月16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醒各位股东及时参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6日下午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5日至2016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16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百花大道41号公司本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名称: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三)议案披露情况:
见2016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2016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提交以下文件: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9
2、投票简称:黔轮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黔轮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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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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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交所数字证书”。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后5分钟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百花大道41号
邮 编:550008
联系人:李尚武、蒋大坤
电 话:(0851)84763651、84767251
传 真:(0851)84767826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投票的指示(同意、反对或弃权):
(若不做具体指示,则应注明受托人是否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