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6-01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计划总投资约122,209.19万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期3年(各子项目1-3年不等),运营期(不含建设期)10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协议履行对公司2016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可能对公司未来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等产生一定影响。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披露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成交通知书>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建设”或“乙方”)为常州市新北区2015-2016年重点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成交单位,详见公司公告2016-005。
近日,黑牡丹建设与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常州市新北区2015-2016年重点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主体
1、甲方: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
甲方系该项目已获授权的政府采购主体和实施主体。
2、乙方: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2015-2016年重点基础设施一期项目
2、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奔牛镇路网提升改造工程、新龙国际商务城核心区路网完善工程、新孟河拓浚安置区配套道路工程、生命健康产业园道路完善改造工程、中央艺术公园一期及珠江路改造工程五大分类所含17个子项目。子项目的划分和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时间等事项,将根据各子项目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成熟一项、实施一项。
3、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22,209.19万元。
(二)特许经营期
项目建设期为3年(各子项目建设期1-3年不等,具体建设期以各单体项目监理单位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单体工程交工或竣工之日止),各个子项目运营期限(不含建设期)均为10年。
(三)付费机制安排
1、付费比例及进度
(1)建设费用(可用性服务费)
项目回报水平为10%,即项目全部投资税后内部收益(财务回报与项目管理回报之和),付费总时间长为7年,每十二个月支付一次。
(2)运营费用(运维绩效服务费)
甲方分10年向乙方按照子项目分别提供为维持各子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的费用(运维绩效服务费),主要包括各子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运营维养成本、税费及必要的合理回报,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2、迟付责任
如甲方在服务费应付节点未支付,则延迟期间按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计息。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协议履行对公司2016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可能对公司未来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等产生一定影响。
2、本项目合同的签订系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响应国家开展PPP 试点项目的有关要求,探索创新政企合作模式,将为公司后续 PPP 项目的开拓积累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进行合作,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后续具体相关情况,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