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6-012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6】0395号,下简称“意见函”),公司对该意见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1、业务模式。请公司就主要的麻纺和绢纺业务分别披露各自的主要产品、涉及的产业链环节、经营运作方式。
回复:
(1)麻纺
麻类纤维纺织加工业,按照纤维和工艺技术特点主要分为亚麻纺、苎麻纺、黄麻纺、剑麻纺等,公司的麻纺业务主要是亚麻纺织,主要产品是各类品支的亚麻纱、亚麻布,以中高支纱及细薄高端面料为主。
公司麻纺产业链环节:公司通过采购国内、外种植的亚麻原料加工的打成麻以后,经过栉梳、成条、并条、粗纱、煮炼、细纱、烘燥、络筒、整经、浆纱、织造的工艺流程后制成亚麻纱产品,销售给纺织、服装类的面料企业。此外,公司在亚麻面料上下大工夫,利用自产的中高支亚麻纱织造成高端的亚麻布,委托相关供应商经过染色后整理加工成高端面料销售给服装终端企业,为了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公司还有部分亚麻服装业务。公司的麻纺产业链环节完整,主要以亚麻纱、亚麻布、亚麻面料为主。
(2)绢纺
公司的绢纺业务是茧丝绸行业的子行业,主要产品是绢丝、绸。
公司绢纺产业链环节:公司采购的初级原材料采取新技术工艺路线经开茧、开松、牵切、梳理、针梳、精梳(常规老工艺采用开茧、中切、圆梳、小切、排绵、延展、制条、并条、延绞)、粗纱、细纱、并纱、捻线、络筒、烧毛、摇纱、整经、浆纱、织造的工艺流程后制成绢丝、绸,销售给纺织、服装类企业,处于整个行业链的中下游。
公司是传统的制造企业,纺织品的经营模式是通过市场调研、分析制定年度的经营目标和规划,在采购原材料后经过不同分、子公司进行生产,分别制造出各种支数、型号的亚麻纱、绢丝、布等产品,以满足和销售给不同需求的客户。
2、产能规模和实现情况。请公司分别披露麻纺和绢纺的产能规模、2015年的产能利用率同比变动情况、销售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并结合纺织行业供给侧改革、环保政策及行业形势,分析披露公司生产经营受到的影响和未来应对措施。
回复:
公司的产能规模和实现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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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纺织行业在整个纺织行业中属于十分有特色的一个行业,产业规模占到全部纺织原料的1%左右,近几年,我国亚麻行业一直处于平稳蓄势阶段,随着供给侧改革等政策的提出,将对纺织终端业进行产品升级及调结构、去库存化等方面的调整,受行业链的传导效应影响,也对纺织原材料供给企业在品质、品控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亚麻终端行业的培育、亚麻产品吸湿透气、抗菌除臭、耐热防潮的特性逐渐被推广,并在拉动内需等政策的刺激下,麻纺行业在内销或迎来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为激烈的竞争。
对此公司积极应对,将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经营策略,以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技术装备创新步伐,公司未来将逐步对工厂的工艺和设备进行自动化及适织范围更广的升级,节能降耗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不盲目扩大产能,谨防库存积压,以节能减排环保政策为基准,提高清洁生产、综合利用水平。
(2)绢丝纺行业是我国传统优势产业,现在面临着强大的外部竞争压力,主要是来自于原料较少且价格不断上涨,加之来自其他低价混纺纤维产品的竞争,进一步压缩了利润空间。对此,公司一方面积极推行绢纺业务的产品升级工作,压缩产能并着重进行绢纺面料、绢与其他纤维混纺材料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密切关注绢纺及其混纺产品的市场需求,寻求市场机会。
3、业务模式请结合销售合同主要条款,说明按揭销售的主要产品、按揭比例、具体业务模式和流程,2015年公司按揭方式销售收入金额以及占全部设备及配件销售的比重。
回复:
(1)按揭销售的主要产品、按揭比例、具体业务模式及流程
子公司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塑机公司)采用了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方式销售注塑机。客户向金鹰塑机公司支付30%首付款,剩余70%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按揭分期支付,通过这种方式,金鹰塑机公司可全额收回货款,客户可通过融资买入注塑机。金鹰塑机公司为该部分按揭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另需缴存不低于按揭部分金额50%的保证金;同时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标的物为借款人所购买的设备。
根据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小微设备贷合作协议,贷款按月还款,并原则上采用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如借款人分期未能按时、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银行可从公司活期账户中扣除(作为代付按揭款),公司代偿后可向借款人催讨。
(2)按揭方式销售收入金额及占全部设备及配件销售比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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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或有负债风险。(1)请结合销售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在按揭销售模式下的责任和风险、采取的防范手段或措施;(2)请按照账期,列示截至2015年底尚在公司担保期限内的合同总额、客户尚未支付的剩余金额、逾期未付的金额、逾期时间、公司代垫金额以及计提的坏账准备;(3)请说明截止目前的代垫按揭的其他应收款期后收款情况,以及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
回复:
(1)责任和风险、防范手段和措施
公司为资信较好的客户提供的按揭销售模式承担了无限连带的担保责任。防范手段主要包括贷前的风险审核、贷款人还款能力评估、查询银行信用记录等,贷款后协助银行的催收以及出现代偿行为之后公司定时的指派专人催收。同时定期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监控,一旦发现借款人发生足以影响其正常履行贷款合同的事项,立即通报银行,以便各方共同采取措施,消除贷款隐患。需要说明的是,借款人贷款每笔最高不超过机器设备销售款的70%,并且以借款人购买的注塑机向银行做质押担保。若发生公司代偿借款人所欠银行债务后,银行出具代偿证明,并协助公司向借款人追索,同时将相应抵押的设备所有权及债权转让给公司。
(2)截至2015年底尚在担保期内的客户融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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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应收款期后收款情况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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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针对其他应收款,采用以下坏账计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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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期针对其他应收款-按揭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见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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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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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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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以上坏账计提政策及计提比例分析,针对仍在正常催收和还款的代偿款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对业经诉讼,全部回收较困难的款项按照40%计提坏账准备。公司认为该事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充分。
5、会计政策。《编报规则第15号》第16条要求公司应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并披露具体化的会计政策。请公司按照上述规定,补充披露按揭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回复:
公司按揭模式的收入确认与一般对外销售的确认总体原则、计量方法上是一致的。即: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具体来说,公司按揭模式下的注塑机销售收入确认,系以货物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将30%首付款支付给公司,剩余70%货款的按揭审批手续已获得金融机构审批通过后确认收入。
6、存货。公司201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高达6.31亿元,请公司分行业披露各存货项目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并分析说明公司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回复:
2015年及2014年存货分行业分项目对比见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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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两年对比分析可得,期末余额变化主要系由纺织行业产品产生,其中纺织原材料余额下降43.33%,在产品余额下降13.31%、半成品余额下降12.70%,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订单计划分期分批控制原料购进量,避免过多积压原材料,对原来库存的原材料进行清理利用,有效降低期末原料结存;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增加28.37%,主要系公司根据经营规划调整部分产品增产所致。
机械板块的存货水平与去年相当,主要均为按订单生产过程正常持有的存货。由于设备基本都按照订单生产,由于从客户下订单到确定设计图纸再到材料采购、下料生产最后到测试安装整个周期比较长,所以存货周转率较低造成平均存货水平较高。
纺织板块中库存偏高主要系公司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为保持正常业务开展,需要为客户备一些常规品种存货,以及时应对市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结合对期末保留的库存商品以及跌价准备保留的变动分析,认为跌价准备计提合理。
7、成本分析。根据年报准则第27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本年度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请公司按上述规定,补充披露按分行业、分产品的原材料、人工工资、制造费用等成本占比情况。
回复:
(1)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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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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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同业竞争。年报披露,公司在报告期与关联企业存在材料、配件的采购、加工等关联交易。请公司披露各关联企业的经营业务、主要产品,结合关联交易发生的内容和必要性,说明关联企业与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及解决措施。
回复:
(1)报告期内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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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业竞争说明
①.公司与舟山市定海复翁纺织器材厂的同业竞争情况
舟山市定海复翁纺织器材厂的经营范围主要为纺织钢针、尼龙针芯、纺织配件、塑料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公司为保证公司纺织产品生产线的正常运转所需向其采购了相关配品、配件,交易金额占比较小,公司与其无实质性的同业竞争关系。
②.与浙江金鹰染整有限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浙江金鹰染整有限公司(简称“金鹰染整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高档织物面料的染整、后整理加工,本公司生产的为纺织坯布,无面料染整、后处理业务,为延长和完善公司的行业链结构,公司委托其为公司生产坯布进行染整、后整理加工成染色布,双方业务不重合,2015年度委托加工交易额为292.8万元。
另公司子公司浙江金鹰绢纺有限公司(简称“金鹰绢纺公司”)对其销售了部分坯布,主要系金鹰绢纺公司因业务转型(从原生产绢绸业务转为生产制造布业务)而进行了部分产品结构的调整,考虑到金鹰染整公司系租用金鹰绢纺公司生产场地、两公司地缘上相近的因素,向其销售了该部分坯布,共计发生总金额为467.5万元,占比为0.41%。
综述公司与金鹰染整公司无实质同业竞争关系。
③.与舟山金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舟山金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电安装、建筑装潢、基础打桩;钢结构制作与安装。主要向公司进行相关厂房的维修。公司无此业务,双方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④.与其他发生关联交易关联方的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舟山金鹰大酒店有限公司、塔城华泰纸业有限公司、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金鹰竹业有限公司发生了少量的关联交易,如上表所示,公司与上述公司的业务范围不重合,双方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⑤.与其他未发生关联交易关联方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业务主要为纺织品及纺织机械、注塑机的生产与销售,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类企业有明确的业务划分,实际经营的业务不重合,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