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批试点青睐中小银行 投贷联动为混业经营打开想象空间)
酝酿一年有余的投贷联动试点终于落地。4月21日,银监会与科技部、人民银行正式联合对外发布《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批5个地区、10家银行入围试点。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投贷联动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不仅有助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金融供给结构,对于当前供给侧改革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也打开了一条改善盈利结构、转型寻找差异化发展模式的新通路,且为未来混业经营的放开埋下了伏笔。
中小银行更获青睐
“此次投贷联动试点工作有三个特点。一是特定行业,本次试点目前在科创企业中开展;二是特定区域,第一批试点地区包括北京中关村等5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是特定银行。”恒丰银行首席品牌官胡海峰表示。
根据《指导意见》,首批试点地区为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滨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0家试点机构具体为国开行、中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
由此可见,首批试点地区选择了以北京和上海为首的国内科创企业较为集中地区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的银行中除国开行、中行、恒丰银行为全国性银行外,其余均为区域性银行。
业内人士分析称,试点地区与机构的选择,一方面体现了监管层对于投贷联动业务试点的审慎态度;另一方面则对中小型银行更趋灵活的转型优势寄予了希望。
“投贷联动试点银行的选择,最主要的是看中银行对科创企业投资和信贷管理的意愿和能力,这是银行和监管部门之间双向选择的过程。”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中型商业银行,兼具灵活性和稳健性的优势。在业务创新中,中型银行优势在于转型更快捷,探索成本更低;同时,中型银行的体量又能够承受一定的市场冲击。作为本次投贷联动试点的唯一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恒丰银行管理机制和半径更为简化,具有较为灵活的机制和较强的创新动力。”胡海峰表示。
为综合化经营埋下伏笔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试点工作的一大突破,在于明确了“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指导意见》中提到,“试点机构在境内已设立具有投资功能子公司的,由其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进行投贷联动。试点机构未设立具有投资功能子公司的,经申请和依法批准后,允许设立具有投资功能子公司。”
据记者了解,试点机构中不少已经着手申请子公司的筹备工作。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此次试点的意义在于机制变革,同时更为未来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放开埋下了伏笔。
“对银行来说,部分开放其股权投资资格有利于其业务模式的转变,对银行培养投行化的思维模式有所助益,长期有利于银行估值提升。”平安证券分析称。
几家试点银行也纷纷表示,投贷联动试点将有助于其改善盈利结构,寻找差异化发展模式。
“以前银行只能放贷款,开展债权业务;如今可以股权投资,做股权融资业务了。随着‘双创热潮’的来临,通过投资和贷款相结合,小微企业、创业企业等轻资产企业可以从银行拓展融资渠道,这对于我国经济转型、中型银行差异化经营、改善盈利结构有重要意义。”胡海峰表示。
“在我国社会融资股权化日趋明显的背景下,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模式已无法满足客户需要,围绕资本市场升级创新,已成为越来越多中小银行的选择。通过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我国中小银行有机会试水股权投资业务,有利于其转型,寻找差异化发展模式。”北京银行相关负责人认为。
以审慎开展为推进基调
投贷联动是基于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一种金融创新,其实质是通过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有效覆盖企业现在与未来的投资风险。在我国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投贷联动试点为商业银行创新支持小微企业打开了新的通道。
“其核心就是以企业高成长所带来的投资收益补偿银行债务性融资所承担的风险。”胡海峰认为。
虽然股权收益能够增强银行参与的动机,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未来商业银行仍需考虑资本金消耗及业务风险的平衡。
“投贷联动业务允许银行通过股权收益的潜在高额回报抵补初创型企业的高风险,银行参与的积极性将明显提升,但银行仍需权衡几方面问题,包括子公司投资规模对银行资本金的消耗问题以及风险调整后的初创类企业投资收益率。”平安证券表示。
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投贷联动工作的开展还将趋于谨慎。
“从短期来看,考虑到中小科创类企业的自身体量有限以及高风险特征,银行仍会在审慎经营的原则下开展业务。同时,结合国外在投资科创类企业方面颇有建树的硅谷银行的发展轨迹来看,银行投资初创型企业将更重视企业的‘质’而非‘量’,因此预计规模并不会太大。”平安证券分析称。
据悉,今后银监会等部门还将总结工作成效,适时扩大试点范围。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未来投贷联动业务模式的成熟,试点地区将会进一步扩大,但范围预计仍会限制在国内科创类企业发展较为集中的区域,包括江苏、浙江等其他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