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温州“补地价”非先例:曾有基准地价5%-15%补偿案例)
网易财经4月18日讯 温州600多宗房产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事件,由于遭遇法律细则缺失以及目前缺乏倾向性方案引发又一轮热议。事实上,此次温州民宅“补地价”事件在国内并非先例。
据房地产业内人士介绍,建国之后我国房屋产权形式较为多样,且拥有较多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居住土地出让也未采取统一的70年标准,因此从90年代开始就已经已经出现了宅地需要“补地价”的案例。根据往期地方政府的操作案例来看,补缴金额一般在基准地价的5%-15%之间。
尽管目前温州市鹿城区的600多宗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将在2017年底到期,已出现部分市民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的情况。据了解,温州国土资源局已经上报几套方案,其中包括采用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的方式缴纳标准,收取契税2%的土地出让金来完成续期。但17日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回应媒体,称由于全国有关土地年限续期如何执行仍没有标准,因此目前还没有1例续期成功办出,目前也没有倾向性方案。
业内人士黄韬告诉网易财经,从上个世纪开始国内就已经有一批地权到期的房屋完成了土地使用金的补交,一般是“华侨房”以及其它建国之前遗留的私房。对于此类房屋的地权到期案例,各地地方政府分别给出了基准地价的5%-15%不等的交纳比例。“以以往广州土地续期为例,住宅用地与商业用地分别按照基准地价的10%与25%交纳延续70年的土地出让金。”黄韬表示。而居住两年之后才可进行市场交易的“房改房(公有福利分房)”则在上市交易时收取基准地价1%的土地出让金。
“1999年是中国’房改房’的末班车,2002年开始广州开始上市的这类房屋都按照基准地价的1%的来补。”黄韬回忆,从90年代广州民宅就已经出现了“补地价”的现象,金额都是统一基准地价的10%。而现在全国各地的城市地价标准已经细分到区级单位甚至街道以及小区,“但基准地价就是为了补地价划定的,并参考国家推出土地时的价格。”黄韬说。根据黄韬的计算,一批建国之后就出让的50年地权住宅用地也即将面临到期无法过户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90年代后期我国商业住宅的房产证与土地证开始陆续实行“二证合一”,房产证上开始注明土地出让时间。因此2000年之前颁发的部分房产证上未注明土地使用年限。温州这次也是如此,两证分开,房屋过户没问题,但是土地证过户就无法完成。此外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提醒消费者,新房不一定是新地,一些楼盘可能建筑是新的,但土地却是很早以前获得的。而土地使用时间是从土地出让之日计算,买家可以上国土部门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也可要求开发商出示国土证。(方京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