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湾电信诈骗嫌疑人揭秘 如何一年“隔空”骗走大陆上百亿)
15日晚间,在马来西亚涉诈骗的20名台湾嫌犯遭驱逐出境,乘机返回台北。台湾警方称,因犯罪事证不完整且无拘票,16日凌晨2时左右,嫌犯一一请回。此间媒体报道,获释的嫌犯大多戴口罩,有人拿纸遮脸,在入境大厅集结,等候接机。他们数度阻扰媒体拍摄,甚至出言恐吓。马来西亚警方与大陆警方合作,今年3月下旬在马来西亚多地查获5处电信诈欺机房,逮捕嫌犯119人,其中台湾籍52人,大陆籍65人,马来西亚籍2人。
针对台湾方面将自马来西亚遣返的电信诈骗嫌疑人释放一事,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安峰山16日应询表示,台湾方面的这一做法只会纵容日益猖獗的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是对众多受害者权益的漠视和再度伤害,损害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合作。他表示,希望台湾方面立即纠正错误,消除恶劣影响,使犯罪嫌疑人得到严肃追究和应有惩处,以实际行动证明对受害者合法权益的尊重和维护,避免对双方共同打击犯罪合作和两岸关系发展造成更大伤害。
“阿耀安排我去吉米那里,让我冒充警察打电话骗人钱。”简某供述,整个团伙在吉米(犯罪嫌疑人之一,负责外联、翻译、接送等)租的别墅里集中居住。按照分工不同,“一线”住在一层,“二线”和“三线”住在二层;老板“胖财”单独住在一层的一个房间里。简某是一名“二线”。
犯罪嫌疑人如何分赃呢?据介绍,在一层和二层的客厅里都摆放着一个白板。谁谈成的单子,哪个账号收到钱,在白板上都会有记录。老板每个月结一次账,“一线”拿“底薪+提成”,底薪5000元,提成一般为每单诈骗金额的3%;“二线”只有“提成”,为4%—5%;“技术”含量最高的“三线”能拿到8%。
“我本人对电信诈骗的流程比较熟悉,因此胖财找到我,让我和他一起‘开工’。”37岁的许某是台湾台中人,2010年曾因诈欺罪被台中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后刑满释放。2014年7月底,他由“胖财”招募到肯尼亚,当年11月因涉嫌犯罪被当地执法部门拘捕关押。今年4月9日,许某被遣返回中国大陆。
另据介绍,老板“胖财”为拉人入伙、赢得信服,一般会提前支付一笔薪酬,并许诺给予高薪。例如,“胖财”曾以预支的方式借了10多万元新台币给许某,这让家庭困难的许某感激涕零,勤勤恳恳为其卖命。然而,在诈骗犯罪得手后,“胖财”总是以各种理由拒发工资。
办案民警介绍,台湾电信诈骗起步较早,诈骗的主要对象是台湾民众。随着台湾加大防骗宣传力度,诈骗没有了市场。2002年前后,难以在台湾立足的电信诈骗团伙将眼光投向大陆,开始向福建等地转移,以诈骗大陆群众为主。公安部刑侦局副处长张军说,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发达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他们能不断翻新剧本,其中公检法的剧本比较“经典”,以受害人账户涉及犯罪案件为由,屡试不爽。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愈演愈烈,发案数量年均增长20%至30%。其中,以台湾犯罪嫌疑人为首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在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国家设立诈骗窝点,招募话务人员,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向大陆群众疯狂实施电信诈骗,危害十分严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据统计,以台湾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实施的诈骗案损失占全部电信诈骗案损失的50%以上,千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实施的。例如,2015年12月29日,贵州都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出纳杨某被台湾电信诈骗集团骗走1.17亿元。
由于台方打击不力、赃款难以追缴,助长了骗子的嚣张气焰和犯罪欲望,导致以台湾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屡打不绝,藏匿海外、疯狂作案,给大陆民众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台湾犯罪分子用骗来的钱款买豪宅、豪车,去赌场豪赌,大肆挥霍,公开叫嚣“要骗光大陆的钱”。来自台湾方面的资料表明,现台湾有近10万人以从事电信诈骗犯罪为生。
“大陆方面曾将大批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移交台湾,但台方并未予以严厉惩治,而是轻判甚至无罪释放,导致犯罪嫌疑人变本加厉,成为累犯、惯犯,诈骗金额巨大,大陆居民、企业遭受严重损失。这一势头如果不能得到及时遏止,后果不堪设想。”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柳华文认为,两岸合作打击电信诈骗的工作亟待加强,希望台湾方面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台湾没有制定专门针对电信诈骗的刑法条款,而是把电信诈骗当作一般诈骗对待,刑期低、经济制裁力度不够,存在立法不严、处罚太轻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樊崇义认为,台湾方面应通过立法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在罪名确定、打击方法、处罚规则等方面予以完善,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本组稿件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