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上接69版)
按照同类原材料和药品的市场价格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连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为药品,向关联方销售主要原材料和药品,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2、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医药产品的销售,公司本着就公平竞争、按质论价、保障供应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同时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销售商销售药品。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极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5年3月9日,公司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南京华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药品采购及销售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约定双方药品采购销售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保证了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关联采购与销售均未签署专门的关联交易协议,而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与相关的供应商、销售商签署相应的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6-026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的真实性、准确容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1、担保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57,000万元整,2015年末担保余额为40,000万元;
2、担保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23,000万元整,2015年末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
3、担保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25,700万元整,2015年末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
4、担保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39,500万元整,2015年末担保余额为27,977万元;
5、担保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整,2015年末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9,2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80%。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1、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4、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5、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6、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7、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8、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7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9、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0、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1、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2、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3、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4、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5、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水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6、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新洋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7、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8、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9、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东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里尤家凹1号
法定代表人:陶昀
注册资本:89,742.5598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Ⅱ、Ⅲ类医疗器械(植入类产品、体外诊断试剂及塑形角膜接触镜除外)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普通货物运输;百货、五金交电、劳保用品、汽车配件、装饰材料销售;室内装饰服务;房屋出租。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59,478.80万元,负债总额990,820.02万元,资产负债率78.67%,净资产230,116.49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15,672.45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里尤家凹1号2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吴楠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药事管理服务;药品质量监控服务;药房托管;医药信息咨询;药品批发;医疗器械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批发;道路运输;展示展览服务;仓储服务;房屋出租、维修;货运代理;五金、交电、百货、日杂洗化用品、化妆品、工程机械、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电子产品、照相器材、摄影器材、针纺织品、玻璃仪器、劳保用品、服装鞋帽销售;提供劳务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36,474.41万元,负债总额206,410.66万元,资产负债率87.29%,净资产30,063.75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4,731.61万元。
公司为被担保人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100.00%的股权。
2、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4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新宁
注册资本:3,302.7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不含植入体内医疗器械)的销售。百货、五金交电销售;仓储服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13,912.44万元,负债总额102,828.73万元,资产负债率90.27%,净资产11,083.71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1,429.65万元。
公司为被担保人的控股股东,持有其81.08%的股权,其余18.92%的股权为自然人共同持有。
3、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凤凰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范继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消毒用品、化妆品、计生用品、日用百货的批发与零售;医药咨询服务。;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批发,医疗器械二类、三类(以许可证范围为准)。(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少数股东中山医疗前期已根据南京医药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5000万元授信额度的借款,体现了小股东支持业务平台良好发展的意愿和具体措施。2015年中山医疗提供借款发生额总计8,354.44万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72,533.65万元,负债总额57,897.95万元,资产负债率79.82%,净资产14,635.70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3,803.72万元。
公司直接持有被担保人51%的股份,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
4、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山大道618号42座
法定代表人:林秀强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剂、体外诊断试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批发(有效期见许可证);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见许可证);批发保健食品;经营三类、二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体外诊断试剂(有效期见许可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对外贸易;玻璃仪器、化妆品、仪器仪表、日用百货、交电、健身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会务会展服务;医药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37,055.59万元,负债总额106,703.61万元,资产负债率77.85%,净资产26,107.03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3,432.03万元。
公司为被担保人的控股股东,持有其70.407%的股权。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漳州片仔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4%的股权,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593%的股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的股权。
5、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盐城市盐都区新区开创路3号(B)
法定代表人:高大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4,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药品及医疗器械(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除烟,食盐限零售)批发,保健食品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一类医疗器械、消毒剂(除危险化学品)销售,国内货运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日用品、办公自动化设备、洗涤用品、体育用品(除射击器械)、玩具、健身器材、五金电器、化妆品、玻璃制品、仪器仪表、水果、粮食、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除农药及其它危险化学品)、汽车配件销售,房屋、广告牌出租,市场营销策划,医药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接待服务,药事管理服务,展示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63,557.08万元,负债总额57,024.70万元,资产负债率89.72%,净资产6,532.37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1,677.14万元。
公司直接持有被担保人80%的股份,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20%的股份。
四、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60,200万元的总授信担保额度。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各担保对象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批分次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因此,公司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小于等于总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继续推进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务融资工具,有效控制总授信担保额度及实际担保总额。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9,280.00万元,两项加总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80%,较201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273,238.46万元呈明显下降态势。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各担保对象,公司对其具有形式和实质控制权。上述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各项贷款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预计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60,200万元的总担保额度。
2、本次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均为各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控制权,各公司经营正常,既往也无逾期未偿还贷款的情形发生,因此,提供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
3、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上述担保行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6-027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委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进行审计,该所对公司2015年年审工作尽职尽责,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同时,也为公司财务管理、行业咨询等方面提供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鉴于公司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现行监管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人民币330万元额度内决定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
本次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6-028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整合
安徽区域业务平台资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适应国家医改政策,整合安徽区域运营及物流平台资源,完善安徽区域业务网络布局,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2016年1月8日更名为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星”)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南京医药安徽天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星物流”)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的最终评估结果予以确定,现评估价值为11,135.84万元(人民币,下同)。
●安徽天星是公司安徽区域业务运营平台,天星物流是公司安徽区域业务物流平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星物流将变更为安徽天星之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星将后续开展吸收合并天星物流相关工作,进一步整合安徽区域业务平台资源,夯实安徽区域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基础。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整合安徽区域业务平台资源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权资产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平台资源整合情况概述
1、为适应国家医改政策,整合安徽区域运营及物流平台资源,完善安徽区域业务网络布局,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向安徽天星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天星物流100%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的最终评估结果予以确定,现评估价值为11,135.84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星物流将变更为安徽天星之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星将后续开展吸收合并天星物流相关工作,进一步整合安徽区域业务平台资源,夯实安徽区域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基础。
3、2015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整合安徽区域业务平台资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1,953.2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推进安徽天星吸收合并天星物流相关工作,进一步整合安徽区域业务平台资源,确保南京医药合肥物流中心项目顺利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15-079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整合安徽区域业务平台资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对安徽天星的增资扩股工作,安徽天星注册资本增加至48,394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86.36%股权。南京医药合肥物流中心项目已完成项目主体施工建设,处于设备调试阶段。
4、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整合安徽区域业务平台资源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安徽天星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天星物流100%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的最终评估结果予以确定,现评估价值为11,135.84万元。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里尤家凹1号
法定代表人:陶昀
注册资本:89,742.5598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Ⅱ、Ⅲ类医疗器械(植入类产品、体外诊断试剂及塑形角膜接触镜除外)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普通货物运输;百货、五金交电、劳保用品、汽车配件、装饰材料销售;室内装饰服务;房屋出租。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59,478.80万元,负债总额990,820.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净资产230,116.49万元,201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72.45万元。
2、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28号
法定代表人:秦亚鸣
注册资本:48,39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麻醉药品、医疗器械、玻璃仪器、医药保健品、化妆品、毒性药品、家交电、食品、日用百货、制冷设备销售;医药信息咨询服务;办公用品、文教用品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中药材、中药饮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安徽天星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58,484.64万元,负债总额201,069.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净资产55,111.28万元,201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7.62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出资41,793.06万元,占安徽天星注册资本的86.36%;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6,600.94万元,占安徽天星注册资本的13.64%。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南京医药安徽天星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广场3号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秦亚鸣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物流咨询;化妆品、五金交电、制冷设备、办公用品、文教用品销售;医药信息咨询。
2、股东情况: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天星物流注册资本的100%。
3、主要资产状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医药安徽天星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15)第6138号】,截至2015年10月31日,天星物流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575.80万元,负债总额2,575.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净资产9,999.85万元,201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0万元,2015年1-10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9万元。
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南京医药安徽天星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价值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C5072号】,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股权总资产账面价值12,575.80万元,评估值13,464.29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2,575.95万元,评估值2,328.45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9,999.85万元,评估值11,135.84万元。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4、天星物流近三年又一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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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转让的标的股权无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6、天星物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若交易完成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四、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的最终评估结果予以确定,现评估价值为11,135.84万元,切实保证交易的公允性。
五、平台资源整合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2015年已完成对安徽天星的增资扩股工作,南京医药合肥物流中心项目业已完成项目主体施工建设,处于设备调试阶段。在此基础上,公司将持有的天星物流100%股权转让至安徽天星,再由安徽天星对天星物流进行吸收合并,公司从而理顺安徽区域子公司权属关系,并充分利用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降低整体运营成本,使安徽天星物流成本匹配运营收益,盘活存量物流资产,促进安徽天星主营业务及第三方物流业务的稳步发展。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京医药安徽天星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15)第6138号】
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南京医药安徽天星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价值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C5072号】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6-029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的真实性、准确容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 9: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职工代表40人,实到职工代表3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表决,会议就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式)及《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章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的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发展的活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6-02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汉森”)通知,新疆汉森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疆汉森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53,818,22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7%;本次质押股份12,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累计质押股份117,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6%。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6-01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投资”)的通知,格林投资已将其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于2015年4月14日办理了回购和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格林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33,123,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4%。本次解除质押后,格林投资不存在质押本公司股份情况。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3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4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步森股份,股票代码:002569)自2016年1月4日开市时起停牌。2016年1月19日,公司确认前述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
2016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6年2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2016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025)。201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038),同意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日起继续停牌,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预计不晚于2016年7月1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停牌期间,公司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组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标的相关方积极开展谈判、方案设计与论证,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全部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0版)
■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58,899.4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等)2,037.5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6,861.86万元。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南通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 023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公司名称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上午10时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理由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更好的体现公司的战略意图,提高公司社会知名度,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如下变更:
1、公司名称拟由“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拟由“TONTEC Technology Investment Group Co., Ltd.”变更为“Avic Aviation High-Technology Co., Ltd.” 。
三、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名称变更事项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已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请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批准。本次更名事宜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能否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 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南通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4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总部机构设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总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总部以战略管控与财务管控为主的功能定位,结合机床业务将从总部分立独立运营的实际情况,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公司总部组织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机构设置如下 :
1、综合管理部(党群纪检部),主要职责:行政管理、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党群与纪检监察等。
2、计划财务部,主要职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经营计划、绩效考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控等。
3、证券投资部,主要职责:证券事务、“三会”工作、投资管理、法律事务、内部审计等。
4、园区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园区运管、项目技改、安全监管、后勤保障等。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南通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5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部机床业务相关资产和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战略管控与财务管控两栖型上市公司总部,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南通科技)于2016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2次会议(详见公司2016年1月30披露的2016-011号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成立装备子公司的议案》:2016年计划各业务领域均以子公司形式发展,同意将公司本部机床业务分立,成立独资装备子公司。
2016年3月16日,公司经营层已经完成了装备子公司南通航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航智装备)工商注册,取得了营业执照。
为使航智装备尽快实现业务运营,经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详见同日披露的2016-017号公告)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总部机床业务相关资产、负债按照“资产随业务走”的分立原则,划转至航智装备。划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将公司本部机床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按截至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航智装备,划转时以经审计的201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为准。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本部拟划转的机床业务相关资产34039.85万元、负债8677.05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净值)25362.80万元(未经审计)。
本次资产划转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划转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资产、负债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永和路1号
注册资本:1,393,049,107元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主营业务范围:航空新材料、高端智能装备技术开发,及其航空、轨道交通、汽车、医疗器械、装备制造等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创新创业投资。
(二)资产、负债划入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航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市永和路1号2幢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春华
主营业务范围:高端智能装备技术开发;轨道交通设备、汽车、医疗器械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数控机床、电机产品及模具、机械零配件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
(三)划出方与划入方的关系
划入方航智装备是划出方南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南通科技直接持有航智装备100%的股权。
三、拟划转的资产、负债情况
公司拟将公司本部的机床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按截至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航智装备,划转时以经审计的201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为准。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本部资产、负债及拟划转的机床业务资产、负债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一)公司拟向航智装备划转的机床业务资产具体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拟向航智装备划转机床业务资产及负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拟向航智装备划转的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拟划转给航智装备的负债合计为8677.05万元,均为经营性债务。
公司已签定的与机床业务相关的协议、合同等也将办理主体变更手续。专属于公司本部或按规定不得转移的协议、合同等不在转移的范围,仍由公司本部继续履行。
四、员工安置
根据“人和资产随业务走”的原则,相关人员由航智装备接收使用。同时按照业务发展需要与效率效益提升的原则,确定航智装备的业务和组织架构,并采用竞争招聘为主的方式确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并根据研发生产需求确定工作员工。
五、资产及负债划转的风险分析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成立的航智装备子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调整现有数控机床业务结构,重点发展具有一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产品,并充分借助中航工业及所属单位的技术和市场资源,承揽航空零部件加工制造业务,并逐步向高端装备转型,力争3年内完成扭亏目标。
本次划转资产按照净资产数额作为对航智装备的投资。资产划转完成后,公司及航智装备将按照税法等相关要求,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南通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6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航空产业园中航复材公司一号科研楼一层大厅东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3日
至201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中航高科智能测控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 2016 年 5月 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 30~16:00 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永和路 1 号
邮政编码:226011
联系人:丁凯
联系电话:0513-83580382 传真:0513-85512271
3、会议材料将登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便查询。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南通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 027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出具2015年度内控自我
评价报告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于2012年8月发布的《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政部财会办【2012】30号)第二条第四款“主板上市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借壳上市或重大资产重组,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建立健全内控体系的,原则上应在相关交易完成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要求,公司将在重组完成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即2016年度)披露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