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28 公司简称:兰太实业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李德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有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12月30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16年1月6日,公司发布了《兰太实业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由于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由8.69元/股调整为8.68元/股;1月29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募集资金总额为72,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71.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728.11万元;2月4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2月5日,公司发布了《兰太实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进一步明确了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78,913,04股,发行价格为9.20元/股,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限售期(见附表一),预计上市时间为2017年2月4日;2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兰太实业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乌斯太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分行乌素图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兰太实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4亿元额度范围内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附表一:
■
2.2016年1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通知,吉盐化集团于2015年7月10日拟定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吉盐化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96,68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1%,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000,630.35元。
3.2016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总公司提名李德禄、赵青春、刘苗夫、赵代勇、李红卫、王岩6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耀忠、吴振宇、王一兵3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总公司提名邹俭、韩长纯2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提名杨秀林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刘生贵、刘发明2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01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累计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4.2016年2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兰太实业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收情况,公司对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公司预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700万元。
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
■
其他应收款:
■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德禄
日期 2016-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