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连失两张护身符 极草再陷困境)
本报记者 刘腾 北京报道
极草虽然再次获得地方生产许可,但难逃灭顶之灾。
4月1日,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有限公司(600381,以下简称“青海春天”)发布公告称,虽然近日获得了青海省食药监局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但国家食药监总局(以下简称“CFDA”)却同时向其回复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内容显示,极草失去两张“试点”护身符,而生产经营也被要求停止。
“极草一再向中央主管部门叫板,对CFDA冬虫夏草砷含量超标的调研结果表示不满,这种态度惹恼了CFDA,现在局面已经很难扭转。”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
按照青海春天的业绩报表,如果极草的生产经营被终止,那么青海春天将损失10亿元以上的销售额,业绩将大滑坡,利润会出现巨大亏损。
补救不到位
青海春天这三年多重心始终放在极草的营销上,没有放在对试点保健品的工作方面。
极草的身份不停在变,而护身符也随之不同。
身份变不停
“我们的极草还在销售,但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回函,极草现在已经失去了身份,不能生产了,我们获准换发了《药品生产许可证》,但只能用来生产其他药品。”极草公关总监张素贞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根据青海春天4月1日发布的公告,再次获青海省食药监局批准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从表面上看暂时恢复了正常生产,但实际上,企业此时已经面临困境。
CFDA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明确表明,继今年2月宣布终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品的试点工作外,也于去年7月终止了极草产品作为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而这两个试点,正是极草在市场上流通的两个护身符。同时,CFDA还要求青海春天停止极草的生产经营。
“CFDA没有明确说让我们停止销售,目前我们还在销售存货。”极草一位人士说。
极草的身份不停在变,而护身符也随之不同。极草在2009年上市,当时的身份是普通食品,曾取得青卫食证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但是2010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发布《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极草被清除出食品。于是,极草凭借青海省食药监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来保证产品的生产。2014 年7 月,监管部门规定极草的制作工艺不属于中药饮片的范畴,这样,极草既不属于食品,也不属于药品,但是,它立即转而获得了青海省食药监局给予的“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身份,继续生产经营。
不仅如此,2012年8月,CFDA实施《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青海春天进入试点企业,这样,极草获得了来自中央和青海省的两个“试点”护身符。
让人不解的是,2012年开始的冬虫夏草用于保健品试点工作,除了青海春天,还有另外4家企业获批进入。极草虽然没有被批准拿到保健品批号,但是有三家企业的产品拿到了,极草为什么没有通过?
CFDA给《中国经营报》记者的答复是,极草由于砷含量不符合保健食品国家标准的要求,所以未获批准。这也就是说,其他获批的产品经检查砷含量并未超标,而极草的产品砷含量超标。
CFDA回复的资料显示,极草于2013年10月同时递交了三个产品,结果被否决。而同仁堂的两个保健品分别于2013年4月和5月,劲牌生物医药公司的两个产品于2014年4月,江中药业的一个产品于2014年5月递交,但都获得了通过。
极草的制作工艺主要特点在于超微粉碎,而这种工艺不仅不属于中药的制作范畴,也受到行业学者的一些诟病,认为有可能破坏生物活性,而且便利于在原料上以次充好,纯属作秀。
“极草的管理层一直认为自己的产品是创新,不愿意改进产品,认为监管部门没有与时俱进,这导致了和主管部门无法协调,最终出局。”一位了解青海春天的评论人士说。
他表示极草一直由创业者张雪峰、肖融等掌握,整个团队一直很封闭,不和媒体沟通,即使上市也是如此。“管理团队没有从外面吸引职业经理人,在遇到危机的时候思路还是老的一套。”
“当初监管部门推进冬虫夏草保健品试点时,就是在给极草机会,但是极草并没有抓住这个机会。”中国保健协会一位人士说。
他表示,能够通过保健品试点的产品无一例外都是除了虫草成分以外还惨杂其他成分,而极草则依然故我,始终只有冬虫夏草一种原料。而对于CFDA来说,是不可能允许把只有冬虫夏草一种药用成分的产品批准成保健品的。
CFDA的资料显示,青海春天递交的产品分别为冬虫夏草纯粉含片、双层还原冬虫夏草纯粉片以及冬虫夏草纯粉,显然只含有冬虫夏草一种成分。而相比之下,同仁堂获批的一个产品为冬虫夏草灵芝提取物、西洋参提取物、三七提取物混合而成的口服液。
今年3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在停止冬虫夏草保健品试点工作时曾接受媒体采访,也强调冬虫夏草不是一种药食同源的物质,因此不能单独作为保健品的原料。
“但青海春天不敢改变极草成分也是有原因的,极草的宣传方式卖点就是纯冬虫夏草粉,如果掺杂了别的东西,就难以卖出去。”上述中国保健协会人士说。
“极草和CFDA的对抗态势不是这一两天,而是已经有一两年了,青海省食药监局其实是居中斡旋的角色。”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说。他认为,CFDA的冬虫夏草保健品试点工作给了青海春天3年多的时间,而作为这一行业一枝独大的企业,青海春天这三年多重心始终放在极草的营销上,没有放在对试点保健品的工作方面,这是青海春天重大的战略失误。
今年2月4日,CFDA在官网上发布《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以下简称《消费提示》),指出冬虫夏草砷含量超标。对此,青海春天以公告的形式进行了抗辩,认为以极草昂贵的价格,消费者不可能通过大量服用产生砷超标,而且服用者的大量数据中没有发现砷超标案例。
正是这份公告引发CFDA向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对此,青海春天经董事会决议于4月5日再次发布公告,申请公开《消费提示》中所有产品的检测检验结果,发布《消费提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履行的法律程序,并要求公开结论依据的研究数据、专家分析等。
“青海春天这样做的策略过于激烈,没有必要这样激怒监管部门采取更强硬的措施,”一位接近青海春天的人士说,“而且,证明砷含量不超标,不会带来问题,青海春天可以自己请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检测调研,和药监局的数据对比抗争,但是到现在,这些工作都没做。”
另一方面,青海春天的极草业务面临大幅下滑的局面。2015年上半年青海春天财报显示,营业收入5.4237亿元,比2014年同期下滑49.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73万元,比2014年同期下滑67.55%。
今年1月29日,青海春天发布公告,预计2015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36万元,这一数字比2014年未借壳上市前该公司的净利润3.5694亿元下滑77.77%。
收购难自救
“青海春天看中了三普药业有冬虫夏草药品批号,在极草销售出现问题下可以销售这些产品。”
极草停止销售,给青海春天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根据青海春天的资料,去年前三季度,青海春天“极草”销售收入7.53亿元,占青海春天主营业务收入78.91%。失去这一支柱,青海春天业绩将一落千丈。
面对极草的种种危机,青海春天原来也不是没想到后路,去年年底收购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普药业”)就是出于这种考虑。2015年10月21日,三普药业被青海春天3.2亿元收购。
“青海春天看中了三普药业有冬虫夏草药品批号,在极草销售出现问题下可以销售这些产品。”史立臣说。
4月6日,青海春天公告其控股股东西藏荣恩将三普药业生产的虫草五味颗粒(国药准字B20020850)、虫草参芪膏(国药准字B20020874)、虫草参芪口服 液(国药准字B20020873)、健肾益肺颗粒(国药准字Z20026345)、健肾益肺口服液(国药准字Z20026448)、利肺片(国药准字Z20013185)等六种以冬虫夏草为原料的药品全国总经销权授权给青海春天。
但是,三普药业的业务生产销售的是药品,这和极草的网络有本质的不同。而且,三普药业的业务比起极草的业务来说小很多,利润上更是处于亏损状态。
根据青海春天公告,三普药业注册资本3.18亿元,净资产2.57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969.16万元,净利润亏损2702.05万元;2015年1~8月营业收入886.8万元,净利润亏损1849.99万元。
“尚在亏损的三普药业很难支撑起青海春天,况且从保健品、礼品市场调整到药品市场还需要适应时间。另外,由于西藏荣恩只是把三普药业部分产品的经销权转让给了青海春天,并非将三普药业的全部资产转给青海春天,三普药业能带来的经营业绩会更低。”史立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