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债转股,行政权力一定不能介入)
尽管具体实施办法尚未出台,但万亿债转股已引爆了清明节后的财经界舆论场。据报道,预计在三年甚至更短时间内,化解万亿元左右规模的银行潜在不良资产。债转股对象为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国企为主。有观点认为,这相当于万亿量宽,会给沪深股市带来千点左右反弹能量。对企业、银行、AMC、股市等都是利好,同时也有不认同的声音,提请银行应保留有不良债企业的相关信息,建立一套信用体系。债务重组的过程要讲法制,不良企业贷款须按法律程序出清。
在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步履维艰情况下,银行业也正遭遇利润增速下滑、不良贷款攀升、居民储蓄等稳定性资金来源锐减、被互联网金融严重冲击等困境。在这个当口,企业负债性经营比例过高直接制约其走出困境。负债性经营或说杠杆率过高,直接给企业带来经营压力和风险。杠杆率过高的负债性融资与股权等权益性融资的本质区别是,前者有归还期限,到期还本付息压力很大,后者没有期限,没有还本付息压力,但拥有企业所有权。因此,将困难企业银行贷款负债转化为股权,是减轻企业负担的有效途径。最大受益者、最大利好是贷款负债过高的困难企业。
贷款转股权一般要求是一时困难、前景有望的企业。仅仅是缓解一下企业还本付息压力而已。理想状态是,若是上市公司,银行在二级市场或可出售股权变现;若不是上市公司,企业复苏后,改制上市,银行也可增值变现。这相当于银行贷款证券化。人们忧心的是,好企业不一定会卖股权给银行,而经营差的企业或救活无望的企业却争先恐后将贷款转为债权。特别是一些地方国企有可能在行政权力压力下踊跃参与。这样的话,一旦企业破产,根据债权优于股权的规定,银行贷款将会血本无归。
银行贷款转为股权后,等于银行直接投资资产。这类资产风险权重非常高,必将耗费大量资本。较大规模债转股将显著降低资本充足率。据民生证券银行业研究员廖志明计算,若按1250%风险权重测算,万亿债转股将降低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约1个百分点。若资本监管要求不变,较大规模债转股将令银行业面临较大资本补充压力,或将制约信贷增长。若修改相关监管规定,则将违背“巴塞尔III”相关规定,将银行置于两难境地。
银行贷款的资金来源是银行负债的居民储蓄存款。一旦将银行贷款转为永久不用归还的股权,那么银行必须刚性支付居民到期储蓄存款。拿什么支付?这就是《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不能用居民储蓄存款投资、须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原因。目前,银行吸收居民储蓄存款等稳定性资金的难度越来越大,流动性管理要求越来越高,流动性风险越来越大。把贷款转为股权扼住了银行信贷资金的流动性,若大规模推进,必将给银行带来巨大风险。
可能有人会说,可以通过资产管理公司这个跳板方式进行,即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不良贷款,然后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将贷款变为股权。这种方式对银行当然是利好,但危害性更大的是可能让百姓给银行不良资产买单。资产管理公司哪来的钱收购银行不良贷款?还不是央行再贷款?央行的再贷款,将货币价值不断稀释,可理解为全民共同负担。
上个世纪末期及本世纪初期四大银行将不良贷款剥离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由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承接,似乎解决了银行业不良贷款和国有企业高负债难题。但千万别弄混了,那时候银行不良资产的解决,最终是通过提振房地产与汽车消费等实现了去产能,最终由银行与国企上市完成的。说到底,债转股想要成功,最终还须企业经营有起色。
笔者建议,这次银行贷款转股权,要按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说的,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贷款转股权转多少、给谁转、何时转,完全由银行与企业协商,行政权力一定不能介入。政府需要做的是,抓紧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常亮,作者系金融从业者,资深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