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泰创投”)对于2016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修订及更正,主要内容如下:
一、《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权结构图”中隆泰创投对大连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进行更正如下:
隆泰创投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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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二)最近三年财务状况”根据2016年3月31日隆泰创投补充披露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隆泰创投的《审计报告》进行更新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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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补充披露:“根据隆泰创投2016年3月14日股东会决议,隆泰创投取消董事会,改设执行董事一人,励振羽为执行董事兼经理,励迎春为监事。”
四、《报告书》“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补充更正如下: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原董事范云波存在买卖东方钽业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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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范云波的自查报告及其兄长范云涛出具的相关说明,范云波的证券账户长期全权委托范云涛操作,范云波未参与隆泰创投参与受让中色东方协议转让股份征集受让方的相关决策,范云波与范云涛并未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处预先获得任何有关信息,范云涛操作范云波的证券账户买入东方钽业股票的行为是在未获知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市场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范云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东方钽业股票的情况。
五、《报告书》“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根据2016年3月31日隆泰创投补充披露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隆泰创投的《审计报告》进行更新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审计情况
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隆泰创投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会计报表
根据上会师报字(2016)第1438号《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隆泰创投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下(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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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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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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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隆泰创投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