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博时中证银联智惠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
浦发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6年4月7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浦发银行办理博时中证银联智惠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88)的销售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浦发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28,访问浦发银行网站http://www.spdb.com.cn;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
关于博时中证银智大数据100
指数型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6年4月8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下述渠道办理中证银智大数据100指数型基金(基金代码:002588)的销售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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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
博时裕发纯债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04月0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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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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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07日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16-054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1、申请科研项目存在科研院所、同行业企业的竞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开发尚处在筹划阶段,尚未实现产业化验证和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产业研发、研究、开发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科研合作尚需进一步协商洽谈,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合作条件等内容在洽谈过程中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技术平台人员储备尚未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核实相关问题,现将问询函及回复内容披露如下:
2016年4月6日,你公司通过直通车方式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中源协和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以下简称“《投资公告》”),以及《关于收购浙江赛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的公告》(以下简称“《收购及增资公告》”)。其中《投资公告》称,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50万元设立中源协和基因科技研究所(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成立后,将重点加强对基因相关疾病的研究,承接基因及相关领域的科研课题,实现基因产业化,促进公司基因检测领域业务的快速发展等;《收购及增资公告》称,你公司决定以2050万元受让浙江赛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尚公司”)42.61%股权,并以5,000万元对赛尚公司进行增资,受让和增资价格均远高于相关股权对应的赛尚公司账面净资产。
经对你公司上述公告事后审核,并结合你公司近期的信息披露情况,现有以下事项请你公司核实后补充披露:
“问询函”要求一: 近期你公司披露的对外投资、增资、收购等公告较多,大部分事项涉及的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属于自愿性信息披露。请你公司结合近年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情况,明确说明你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并自查核实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标准前后不一致、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
回复:关于对外投资、增资、收购事项,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标准是经董事会审议事项均及时披露。经核查,近年来公司按照上述标准对对外投资、增资、收购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标准前后不一致、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
“问询函”要求二:请结合国内外基因行业的研究和应用现状,补充披露基因产业化的所处阶段,以及新公司是否具备承接基因及相关领域科研课题、实现基因产业化、促进公司基因检测业务快速发展的人员、技术、资质、资金、资源储备等基础条件,是否已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如是,请补充披露相应的基础条件、目前进展情况及可行性分析报告;如否,请进行相应的重大风险提示。
回复:目前基因行业的研究和应用现状:基因检测在以下两个方面已经有比较成熟的产品并广泛应用:无创产前唐氏综合症筛查;肿瘤靶向用药基因检测。目前临床基因检测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突发/恶性疾病(心血管病、肿瘤等)的早期诊断、个体化医疗(用药指导)、愈后判断等方面,以上三个方面都需要大数据支持才可形成精准的诊断方法。因此,国内外基因检测产业化研究主要集中在大数据库建立和更加灵敏准确的检测方法学研究两个领域。
新公司尚未成立,目前尚不具备承接基因及相关领域科研课题、实现基因产业化、促进公司基因检测业务快速发展的人员、技术、资质、资金、资源储备等基础条件。新公司成立后,将尽快组建技术研发团队,搭建相应的基因检测研发平台,承接基因及相关领域的科研课题,开展心血管常见疾病、常见恶性肿瘤、新生儿罕见遗传病等方面的基因数据库建立以及检测方法学研究项目。如新公司未来涉及重大项目投入,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
重大风险提示:
1、申请科研项目存在科研院所、同行业企业的竞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开发尚处在筹划阶段,尚未实现产业化验证和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产业研发、研究、开发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科研合作尚需进一步协商洽谈,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合作条件等内容在洽谈过程中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技术平台人员储备尚未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问询函”要求三:请补充披露受让、增资赛尚公司的溢价率,并结合赛尚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专有技术产业化的现状,说明高溢价受让及增资赛尚公司的主要原因和考虑因素,以及对于同一交易,受让、增资价格不一致的原因和定价依据。
回复:(一)根据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分别与上海信诚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脂公司”)、荆杰、赛尚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公司分别以1200万元受让油脂公司所持赛尚公司30.03%股权,以850万元受让荆杰所持赛尚公司12.58%股权,以5000万元增资赛尚公司并持有赛尚公司42.5%股权。据此,公司受让油脂公司的溢价率为263.64%,公司受让荆杰所持股权及对赛尚公司增资的溢价率515.15%。前述股权受让及增资价格均是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之所以出现不同出让主体溢价率不一致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
1、油脂公司作为赛尚公司的小股东,其不参与赛尚公司的核心技术研发和业务拓展,且由于油脂公司资金紧张,也不具备继续为赛尚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条件,其实际控制人庄大茂先生希望尽快退出对赛尚公司的投资。
2、油脂公司股东为庄大茂和荆杰,其中庄大茂为荆杰的岳父,持有油脂公司51%股权。庄大茂先生为支持荆杰个人创业和赛尚公司发展,十分认可引进我公司作为赛尚公司的战略投资股东。
因此,经双方协商,油脂公司同意以低于荆杰出让溢价率的价格向我公司转让30.03%股权。
(二)赛尚公司自2011年以来,主要致力于产品的自主设计和研发,累计投入用于进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研发资金约1000万人民币,由于长期的研发经费投入,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通过对赛尚公司所处行业前景、其所研发产品的技术优势的如下分析,我公司认可赛尚公司的投资价值:
1、目前免疫细胞大规模自动化培养行业处于业务上升初期,市场远没饱和,该行业企业规模一般较小,没有较大规模垄断性企业的形成,存在一定竞争性,但还没有达到激烈的竞争程度。
2、赛尚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全自动全封闭免疫细胞体外培养系统”专利和专有技术,获得专利6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专利号分别为ZL 2012 1 0394533.3、ZL 2012 1 0394190.0、ZL 2012 1 039485.8),实用新型专利3项(ZL 2012 2 0530881.4、ZL 2012 2 0530870.6、ZL 2012 2 0530901.8)。赛尚公司已开发生产5台样机,已经完成二代机的设计。相对于其他竞争者,赛尚公司总体上具有优势,主要源于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硬件自动化程度高,高通量(同时培养6-8个人),自主研发的操作软件系统,界面完全图像化,利于在多语言环境下使用,产品稳定性好,技术服务团队完善,能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价格合理。
综合上述各种因素,以及对荆杰博士为首的核心团队技术研发实力的认可,我公司溢价受让荆杰博士所持股权并向赛尚公司进行增资,以加速和推动赛尚公司相关免疫细胞全自动化制备设备的研发与申报。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4月7日复牌。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35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公告编号:2016-015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8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8日
至201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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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湖北楚天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3月31日及2016年4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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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股东应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详见附件3)及前述文件以现场、邮寄或者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
(四)以邮寄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87576667
传真:027-87576667
联系人:郭生辉 罗琳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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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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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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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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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6年4月25日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6-027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南铝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南铝0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一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2016年2月2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初始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本次决议有效期为自2015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1月21日。公司确定单笔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现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上季度购买,本季度到期产品
1、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购买额度:23,000万元
期限及起始、到期日:36天,2015年12月15日—2016年1月20日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投资范围及预期收益率: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预期收益率:3.30%(年率)
注:本产品的理财行为中国银行。截止一季度末,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该理财产品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3.30%,取得的收益为74.86万元。
(二)本季度新增购买,已到期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购买额度:20,000万元
期限及起始、到期日:32天,2016年1月25日—2016年2月26日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投资范围及预期收益率: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预期收益率:3.00%(年率)
注:本产品的理财行为中国银行。截止一季度末,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该理财产品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3.00%,取得的收益为52.60万元。
(三)本季度新增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购买额度:20,000万元
期限及起始、到期日:36天,2016年3月1日—2016年4月7日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投资范围及预期收益率: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预期收益率:3.00%(年率)
注:本产品的理财行为中国银行。
二、理财产品安全性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且单笔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与该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
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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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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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中心(4009-258-258)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保本条款仅对认购本基金并持有到期的持有人适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转入),或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转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市场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同花顺、
新兰德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兰德”)协商一致,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参加同花顺、新兰德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自2016年4月7日起,活动截止日期以同花顺、新兰德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
1、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A(000505)
2、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B(000506)
3、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001241)
4、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000613)
5、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001846)
6、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148)
7、国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376)
8、国寿安保稳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001845)
9、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000668)
10、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000669)
11、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931)
12、国寿安保尊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001847)
13、国寿安保尊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1848)
14、国寿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672)
15、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521)
16、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932)
活动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新兰德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认)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当日起,同时参与上述优惠活动,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具体费率优惠情况以同花顺、新兰德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上述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在同花顺、新兰德销售的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产品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同花顺、新兰德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同花顺、新兰德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一)销售机构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二)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9-258-258
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和交易方式,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
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24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通知,其已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办理了部分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单银木先生通知,获悉其已将原质押给海通证券的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3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80%)申请提前购回并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原约定购回日期为2016年6月23日,详见公告:2015-060),解除质押日为2016年4月5日。
二、 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目前,单银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54,996,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87%,其中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27,596,876股。
本次质押解除后,单银木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39,213,657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8,213,65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7.38%,占公司总股本的29.56%。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 2016-02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送达的《关于更换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财通证券负责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并同时承接了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财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龚俊杰先生、徐光兵先生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现龚俊杰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财通证券委派邱佳女士担任杭萧钢构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邱佳女士相关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徐光兵先生和邱佳女士,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期间截至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期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孰晚为止。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