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
许可证》(扩证)获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6-008
关于全资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
许可证》(扩证)获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转来的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扩大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国核安发[2016] 63号)。详见网址(http://www.mep.gov.cn/gkml/hbb/haq/201603/t20160330_334451.htm)
上述证书的获批,标志烟台台海核电产品将涵盖核安全1级主泵泵壳,预计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并对公司未来在核电设备制造领域业务全面开展和核电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至此,烟台台海核电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涵盖核安全1级主管道(铸造)、主管道(锻造)、泵阀类铸件、支承类铸件。烟台台海核电也拥有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颁发的NPT(核级材料及部件制造)、NS(核级支承)及U(非核级压力储罐)钢印许可及授权证书。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9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正集团”)因筹划重大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自2016年3月17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
2016年3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号),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自2016年3月23日开市起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2016年3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与潜在标的方的实际控制人就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其控股权事项进行了洽谈并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具体合作方案双方正在协商确定中。
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6-020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樊梅花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股份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樊梅花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83,319,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3%。其中累计已质押公司股份63,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8%。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6-033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万达院线、代码:002739)自2016年2月2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同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017号),于3月2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6-019号),于3月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6-021号),披露了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集团影视类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此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开展,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类文件也正在准备之中。
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本次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资产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以下停牌股票自2016年04月06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东诚药业”估值方法的公告
鉴于“东诚药业”股票(股票代码:002675 )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有关规定,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确保本公司持有该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经与基金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4月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东诚药业”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
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6-051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彭见兴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暨刘洪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彭见兴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洪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黎小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黎小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附件:
彭见兴先生个人简历
彭见兴,男,中共党员,1985年3月出生,2008年毕业于西北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海航集团证券业务部境内资本运作管理中心资本运作助理、资本运作主管,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发展部副总经理、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发展部副总经理,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黎小惠女士个人简历
黎小惠,女,中共党员,1988年10月出生,2014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硕士学历。拥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历任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证券事务主管、资本运作经理,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资本运作经理。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阳化 公告编号:临 2016-037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媒体报道核心内容:《北京商报》于2016年4月5日刊登的题为《暂停上市股票还有权证价值》的报道中称“例如现在即将退市的公司*ST阳化,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已经连续两年亏损,2015年度已经预告亏损,假如没有奇迹发生的话,那么其2015年年报公布日就是其暂停上市交易的日子,届时公司将会进入暂停上市过程。”
●经核实,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从未预告过2015年度亏损,当然也不存在2015年年报公布日就暂停上市交易的情形。并且,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月30日披露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因此,《北京商报》上述报道中涉及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容严重失实。
一、报道概述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2016年4月5日《北京商报》刊登了题为《暂停上市股票还有权证价值》的报道,报道中称“例如现在即将退市的公司*ST阳化,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已经连续两年亏损,2015年度已经预告亏损,假如没有奇迹发生的话,那么其2015年年报公布日就是其暂停上市交易的日子,届时公司将会进入暂停上市过程。”
公司经核实,该报道上述内容严重失实,与事实不符。
二、澄清说明
公司针对上述报道内容,现澄清如下:
公司从未预告过2015年度亏损。并且,公司已于2016年1月30日披露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4号),预计公司2015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到8000万元之间。
因此,上述报道称“例如现在即将退市的公司*ST阳化,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已经连续两年亏损,2015年度已经预告亏损,假如没有奇迹发生的话,那么其2015年年报公布日就是其暂停上市交易的日子,届时公司将会进入暂停上市过程。”与公司事实不符、严重失实。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与《北京商报》进行沟通洽商,要求其立即更正上述报道中的不实信息,并向我公司公开致歉,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 022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15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以报告期加权平均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报告期加权平均股数为1,135,362,500股,2015年调整后的加权平均股数为1,001,250,000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5年度,在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经营状况取得良好增长。电能表国网中标额位列第一梯队,南网及自购业务取得行业领先;配电变压器产业取得重大突破,医疗产业快速布局,初显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805.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7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43%。
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超过30%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电力板块主营业务保持稳健发展,特别是子公司配电变压器业务取得较大幅度增长,医疗板块通过收购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产生新的利润增长、医疗融资租赁业务稳定增长,同时上半年出售子公司杭州丰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产生一定的投资收益所致。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持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股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临2016-02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持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
●累计投资金额:2.68亿澳元(约折合13亿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 Golden Acumen Holdings Limited近日通过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olutions Limited(以下简称“Haitong”)增持 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代码PRY,以下简称“PRIMARY”)10,075,117股股票。本次增持后,公司通过下属公司合计持有PRIMARY 83,060,070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15.93%。公司累计投资2.68亿澳元,约折合13亿人民币。
前期公司通过下属公司合计持有PRIMARY 72,984,953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14.00%。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披露的临2016-011号《关于持股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达到11.17%的公告》和3月23日披露的临2016-014号《关于增持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股票的公告》。
2、内部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议案》,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投资金额在上述对外投资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53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情况介绍
有关投资标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披露的临2016-011号《关于持股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达到11.17%的公告》。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持PRIMARY主要基于战略投资考虑,基于对其价值的认可和对其发展前景的信心。PRIMARY是澳洲领先的医疗服务上市公司之一,在病理、影像等第三方检测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公司成为PRIMARY第一大股东后继续增持其股票,将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医疗健康业务、转型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一项战略投资,投资标的为境外上市公司,会受到政策、二级市场、外汇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将做好相关投资风险管理,审慎推进并不断加快公司向医疗健康产业转型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临2016-001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于 2016 年4 月1日、 4 月5日、 4 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6年4月1日、4月5日、4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赛福天钢绳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崔志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30日
(二)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耀根先生
(六)会议通知: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位股东,代表公司股份388,368,16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6.33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388,366,6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3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九)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8,366,6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6%;反对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8,366,6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6%;反对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袁红兵律师、刘啸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6-01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6-00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16年4月6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华建集团”)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年4月1日、4月5日、4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异动情况进行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现代设计集团”)核实,情况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代设计集团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确认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未发现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代设计集团确认,截至2016年4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代设计集团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批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公告编号:2016-012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29号),就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批复如下:
一、 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3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事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公告编号:2016-013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187,488,04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6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6-02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高峰先生因董事会届满换届选举,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本公司董事会对高峰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工作以及对本公司首发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张金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胡军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届一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将胡军旺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质文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胡军旺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胡军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根据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胡军旺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电话:0931-2905396
传真:0931-2905333
电子信箱:zqb@lshec.com
通信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
邮政编码:730314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胡军旺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兰石重装炼化设备公司财务部会计、副部长、部长,兰石重装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运营管理部副部长,炼化分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2013年10月至今,担任兰石重装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兼任工会副主席、党委工作部部长、群工部部长。2014年9月,胡军旺先生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6-018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召开时间2016年4月6日14:30
2、召开地点:辽宁省凌海市金城街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恩明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986,6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5%。
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303,5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75%。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4,683,0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012%。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14,683,0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0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马建民律师和孙华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议案需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构成关联交易,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30.36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为7.75%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全部回避表决,所有表决均为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
《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恒鑫矿业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同意14,673,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9%;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1%;弃权0股。
本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建民、孙华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