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博元退市看注册制实施)
上交所上周宣布,*ST博元(600656)正式终止上市。这是中国资本市场历史上,第一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而终止上市的公司,也标志?管理层对退市制度的严格执行拉开序幕。
首先,强化退市是A股治理的必然选择,只进不出只会造就堰塞湖。A股目前共有上市公司2847家,另有各类上市排队公司约700馀家。即使按照每个交易日上市两家新股的速度,也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消化。若无严格退市制度执行,即使不推出注册制,市场也将不断扩容,从而冲垮估值体系。目前A股的年均退市率不到0.3%,远不及欧美成熟市场年均5%以上的退市率。
其次,退市制度的严格执行能够有效地打通多层次资本市场。根据《上市规则》第14.3.25条的规定,*ST博元被摘牌后,其股份应当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市场。在这里,股东依然可以进行股份转让。从以往经验来看,凡是因连续亏损而退出的上市公司,一般都会进入到股转系统,这就使不同层级的资本市场开始联通。再结合未来新三板转板制度的推出,新三板与A股之间有下有上、互动联通并非毫无可能。
第三,注册制推出需要加强监管相配合。*ST博元此次退市主要在于信息披露严重违法违规。随?监管力度的增强,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也会越来越多地被曝光。从最近五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上市公司违规数量逐年攀升。其中,公司违规从2010年的41起增加到2015年的212起,增长420%,个人违规从2010年的248起增加到2015年的802起,增长223%。在所有的违规事件中,信息披露违规占比非常高。2010至2015年个人违规中信息披露违规占到78%,公司违规中达66%。信息披露制度是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的灵魂,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投资者权益就会受损害。针对上市公司的这些违规行为,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是应对之策。
最后,对*ST博元的强制退市也会引导投资者赔偿制度的建立。A股投资者构成以散户为主,这是在相当长时期内难以改变的状况。虽然从2012年开始散户持股比例趋于下降,但数量依然庞大,2015年6月合计散户约有6000多万个,远多于机构帐户,因此建立中小投资者赔偿制度也是推进注册制落地的配套设施之一。对于此次*ST博元退市而言,投资者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ST博元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而对上市公司而言,《退市意见》和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都明文规定,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的公司,在没有“对民事赔偿承担作出妥善安排”,将不能重新上市。
总体来看,新近公布的“十三五”规划中已经提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也强调“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措施顺利实施”。我们认为,注册制并不会长期拖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就是“创造条件”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