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原标题:保监会发布险资运用内控指引加强内控为险资加装“安全阀”)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是保险机构开展合规经营、保障保险资金安全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运用行为,推动保险机构提升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建设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中国保监会官网日前公布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下简称《应用指引》)。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指引》和《应用指引》出台后将对保险业产生深远的影响,保险机构未来要接受更广泛的业务并参与国际竞争,内控水平是体现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基本达到内控指引标准将使得保险机构操作进一步降低风险,更有效管控系统性风险,此外,内控水平的提升还有利于新市场和业务的进一步放开。
转变监管理念“管住后端”
所谓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是指保险机构为防范和化解资金运用风险,保证保险资金运作符合保险机构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管理体系。
近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得到显著提升,但有些保险机构在资金运用内部控制领域长期以来累积形成的短板和缺陷也日益凸显出来。
“突出表现在内控制度不健全、运作机制不完善、内控工具手段相对滞后、执行难以到位、股东或董事长等可能凌驾于控制制度之上等,难以适应市场化改革带来的风险挑战。”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行业亟需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标准,规范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行为。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指引》和《应用指引》是适应新形势下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稳健发展的需求而出台,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监管理念的转变。近两年来“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理念已经得到了业内外的一致认可,加强内控监管是“管住后端”的重要举措;二是监管方式的转变。10年来保险资管从业人数迅速增加,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增长近10倍,监管资源已难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发展,需要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协会等市场主体配合加强内控监管;三是监管框架的完善。随着投资渠道不断放开,我国保险机构的投资渠道已经覆盖境内外公开、非公开市场,需要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内部控制监管将与分类监管、偿二代监管共同成为新监管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指引+配套应用指引
《指引》指出,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行为合规性、经营有效性、信息真实性,应当遵循安全性原则、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同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
《指引》采取总、分框架结构,体现为“总指引+配套应用指引”形式,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总指引,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目标、原则和基本要素,并围绕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要素,细化了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活动等。二是配套应用指引,主要针对保险资金具体投资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包括对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投资研究与决策控制、投资执行控制、投资后管理等重点环节内部控制标准和要求。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总指引与配套应用指引共同组成“1+N”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体系,更加体系化和具有操作性。在首次发布的《应用指引》中,分别对银行存款投资、固定收益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投资的关键环节制定了内控标准和流程,将有效防范上述投资领域的主要风险和问题,比如股票投资领域的资产配置风险、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风险等问题。
专项审计双重强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发布《指引》的基础上,保监会进一步强化了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管工作,要求保险机构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要件、资金运用创新业务试点审慎性条件以及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评价事项。
对于其中原因,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保险机构聘请符合条件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工作,是监管部门为推动保险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有效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所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有助于促进保险机构按照内控指引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并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同时,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作用,引入独立第三方审计力量开展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机构在提供专业技术、揭示风险等领域的积极作用,形成独立多元的监督主体和市场约束机制。此外,这也是借鉴国际通行惯例,国际上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模式、方式、方法相对成熟,已经取得较好的实践经验和运行效果。
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介绍,为配合《指引》的实施,该协会已经成立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内控专业委员会由23名委员组成,委员分别来自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募基金以及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均为各单位分管投资、风险控制、审计、法律等内控相关工作的业务负责人。主任委员由太平资产总经理肖星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星担任。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指引》和《应用指引》出台后将对保险业产生深远的影响,保险机构未来要接受更广泛的业务并参与国际竞争,内控水平是体现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基本达到内控指引标准将使得保险机构操作进一步降低风险,更有效管控系统性风险,此外,内控水平的提升还有利于新市场和业务的进一步放开。
转变监管理念“管住后端”
所谓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是指保险机构为防范和化解资金运用风险,保证保险资金运作符合保险机构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管理体系。
近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得到显著提升,但有些保险机构在资金运用内部控制领域长期以来累积形成的短板和缺陷也日益凸显出来。
“突出表现在内控制度不健全、运作机制不完善、内控工具手段相对滞后、执行难以到位、股东或董事长等可能凌驾于控制制度之上等,难以适应市场化改革带来的风险挑战。”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行业亟需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标准,规范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行为。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指引》和《应用指引》是适应新形势下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稳健发展的需求而出台,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监管理念的转变。近两年来“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理念已经得到了业内外的一致认可,加强内控监管是“管住后端”的重要举措;二是监管方式的转变。10年来保险资管从业人数迅速增加,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增长近10倍,监管资源已难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发展,需要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协会等市场主体配合加强内控监管;三是监管框架的完善。随着投资渠道不断放开,我国保险机构的投资渠道已经覆盖境内外公开、非公开市场,需要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内部控制监管将与分类监管、偿二代监管共同成为新监管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指引+配套应用指引
《指引》指出,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行为合规性、经营有效性、信息真实性,应当遵循安全性原则、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同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
《指引》采取总、分框架结构,体现为“总指引+配套应用指引”形式,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总指引,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目标、原则和基本要素,并围绕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要素,细化了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活动等。二是配套应用指引,主要针对保险资金具体投资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包括对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投资研究与决策控制、投资执行控制、投资后管理等重点环节内部控制标准和要求。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总指引与配套应用指引共同组成“1+N”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体系,更加体系化和具有操作性。在首次发布的《应用指引》中,分别对银行存款投资、固定收益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投资的关键环节制定了内控标准和流程,将有效防范上述投资领域的主要风险和问题,比如股票投资领域的资产配置风险、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风险等问题。
专项审计双重强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发布《指引》的基础上,保监会进一步强化了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管工作,要求保险机构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要件、资金运用创新业务试点审慎性条件以及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评价事项。
对于其中原因,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保险机构聘请符合条件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工作,是监管部门为推动保险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有效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所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有助于促进保险机构按照内控指引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并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同时,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作用,引入独立第三方审计力量开展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机构在提供专业技术、揭示风险等领域的积极作用,形成独立多元的监督主体和市场约束机制。此外,这也是借鉴国际通行惯例,国际上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模式、方式、方法相对成熟,已经取得较好的实践经验和运行效果。
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介绍,为配合《指引》的实施,该协会已经成立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内控专业委员会由23名委员组成,委员分别来自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募基金以及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均为各单位分管投资、风险控制、审计、法律等内控相关工作的业务负责人。主任委员由太平资产总经理肖星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星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