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0月15日讯,国家发改委批复6个基建项目,其中包括5个公路项目,和1个航道整治项目。6个项目总投资为676.36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杭运河浙江段
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2282号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浙发改交通[2011]135号)、《关于报送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补充报告》(浙发改交通[2015]632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京杭运河浙江段航道条件,完善长江三角洲地区高等级航道网,适应水运货运量增长和船舶大型化发展需要,减少货物运输对杭州市区的影响,同意建设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
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三级航道121.6公里(含第二通道39.7公里),其中利用现有航道扩建95.2公里、新开挖航道26.4公里;新建护岸约135公里,加固护岸约83公里;新建八堡1000吨级双线船闸1座(设计年单向货物通过能力4200万吨),闸室尺度为310米×23米×4米(长×宽×门槛水深);改建桥梁17座,新建桥梁31座,桥梁通航净高不小于7米;新建服务区6处;相应实施沪杭铁路改造(含铁路桥1座)、博陆至八堡段水利设施和八堡出口海塘加固等工程。
三、项目按行政区和责任主体划分为杭州段(含第二通道嘉兴界内工程、沪杭铁路改造工程、博陆至八堡段水利设施工程)、嘉兴段(含江苏界内工程)和湖州段三段实施。
杭州段项目单位为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段项目单位为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州段项目单位为湖州市政府组建的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湖州指挥部。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17.12亿元(其中,杭州段91.82亿元,嘉兴段8.82亿元,湖州段16.48亿元),由交通运输部安排内河水运建设资金33.15亿元、浙江省安排省级财政资金补助10.60亿元、杭州市安排财政资金64.88亿元、嘉兴市安排财政资金3.06亿元、湖州市安排财政资金5.43亿元。
五、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以及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下阶段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核实设计最低通航水位的取值,优化航道平面设计和护岸结构方案。
(二)结合模型试验等,优化比选八堡船闸总平面布置方案和船闸输水形式。结合相关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八堡船闸口门治理方案,提出相关减淤工程措施。结合船模及实船试验,研究提出船舶通航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
(三)进一步优化跨航道桥梁数量、桥面尺度、引桥长度和桥型方案。
(四)深化沪杭铁路改造、博陆至八堡段水利设施等工程建设方案,与铁路、水利等单位加强沟通,并签订相关协议,确保与航道建设同步实施。
(五)加快开展湖嘉申线航运(嘉兴段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并推进建设,确保与本项目的界河段同步开通。
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水运工程的要求,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做好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和通航安全等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并落实建设期资金和运营期费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3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甘肃省渭源至武都公路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2120号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渭源(路园)至武都(两水)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甘发改交运[2011]34号)、《关于上报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渭源(路园)至武都(两水)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补充报告》(甘发改交运[2013]914号)、《关于上报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渭源(路园)至武都(两水)段工程建设资金承诺的报告》(甘发改交运[2015]925号)及有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沿线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渭源至武都公路。
二、路线起自渭源县路园乡,接在建的临洮至渭源高速公路和已建成通车的天水至定西高速公路陇西至渭源连接线,经殪虎桥、岷县、宕昌、两河口,止于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接已建成通车的武都至罐子沟(甘川界)高速公路,全长约24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全线在路园、莲峰、漳县、大草滩、梅川、岷县、哈达铺、宕昌、临江、两河口、沙湾11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舟曲连接线等9条连接线共约81公里。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70.54亿元(静态投资343.89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129.42亿元,甘肃省安排交通建设基金6.2亿元,共计135.62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6.6%,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甘肃省长达路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以桥址、隧址区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路段为重点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尽快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二)优化互通立交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
(三)综合考虑沿线地形地质条件、隧道两端接线、施工条件、运营管理、安全风险、投资和运营费用等,进一步优化木寨岭为重点的长大隧道轴线,降低隧道内纵坡。
(四)优化路线平纵线形及路基的方案设计,避免诱发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做好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和工程建设方案统筹研究。
五、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2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至秦皇岛
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届)至平安城段
和京冀、冀津连接线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2285号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京秦高速公路津冀界(大安镇)至平安城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冀发改基础[2013]1728号)、《关于呈报京秦高速公路京冀、冀津接线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冀发改基础[2013]1727号)、《关于京秦高速公路津冀界(大安镇)至平安城段和京冀、冀津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冀发改函[2015]163号)及有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建设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和京冀、冀津连接线段。
二、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起自玉田县大安镇石河村(津冀界),接在建的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天津段,经八间房、白各庄,止于遵化平安城东,接已建的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平安城至遵化段和清东陵高速公路,全长约38公里。在玉田西、玉田北、平安城3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玉田北互通立交连接线约4公里。
京冀连接线段起自三河市诸葛店西北(京冀界,潮白河中心),接拟建的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北京段,止于诸葛店互通立交,接已建的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全长约1.2公里。在诸葛店1处设置互通式立交。
冀津连接线段起自三河市段甲岭西,接已建的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止于三河市段甲岭东(冀津界),接在建的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天津段,全长约3.8公里。在段甲岭1处设置互通式立交。
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京冀连接线段、冀津连接线段均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三、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7.16亿元(静态投资43.66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4.56亿元,河北省安排财政性资金7.23亿元,共计11.79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25%,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京冀、冀津连接线段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18亿元(静态投资8.79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0.88亿元,河北省安排财政性资金1.42亿元,共计2.3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25%,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单位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四、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进一步优化局部路线方案和互通立交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
(二)优化路线平纵线形及路基的方案设计,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少占耕地。
五、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3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湖北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2132号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宜昌至张家界高速公路白洋长江公路大桥段项目的请示》(鄂发改交通〔2014〕493号)及有关补充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络,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白洋长江公路大桥。
二、同意采用秦家河桥位方案。路线起自枝江市白洋林场,接在建的宜昌至张家界高速公路当阳至枝江段,在秦家河跨越长江,经宜都市陆城镇,止于枝城镇全心畈村,接在建的宜昌至张家界高速公路宜都至五峰渔阳关段和宜昌至岳阳高速公路,全长约15.8公里,其中,长江大桥长约2.2公里,两岸接线长约13.6公里。全线在宜都1处设置互通式立交,预留陆城1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三、全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长江大桥(不含布索区)和两岸接线路基宽度均采用3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
大桥通航有关要求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宜昌至张家界高速公路白洋长江公路大桥通航安全影响论证的审查意见》(交水函〔2014〕671号)执行。大桥通航净高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以上不小于18米,同时不低于下游枝城长江大桥的实际通航净高;秦家河桥位主通航孔净宽不小于841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4.65亿元(静态投资31.43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8.66亿元,约占总投资的25%,由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按54.5%、1%、20%、24.5%的比例出资;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项目由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依法组建的公司负责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作为投资回报。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全部设施无偿移交你省地方交通管理部门。
你省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核定项目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
六、请你委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七、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和河势调查,深化抗风、冲刷、防撞、抗震和耐久性等专题研究。
(二)进一步优化长江大桥桥位,深化桥型、桥跨布设和结构方案。
(三)做好与两岸接线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优化互通式立交布设方案,加强施工组织。
八、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交通运输部《关于白洋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项目核准的意见》(交规划函〔2015〕54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宜昌至张家界高速公路白洋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4〕219号)、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宜昌至张家界高速公路白洋长江公路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函〔2012〕400号)、我委办公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备案表》(发改办环资备〔2015〕0105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13150号)及《关于同意鄂规选字第13150号选址意见书延期的复函》、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白洋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投资人有关问题的复函》。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特许权协议等相关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2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
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2294号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项目的请示》(鄂发改交通〔2014〕350号)、《关于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项目的补充报告》(鄂发改交通〔2015〕572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络,合理布设长江过江通道,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
二、同意采用棋盘洲桥位方案。路线起自黄石市阳新县太子镇,接拟建的大冶至阳新高速公路,经金海开发区、韦源口镇,在棋盘洲跨越长江,经赤西湖,止于黄冈市蕲春县管窑镇红旗岗村,接已建的沪渝国家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全长约22.2公里,其中,长江大桥长约3.7公里,两岸接线长约18.5公里。全线在金海、新港、管窑、红旗岗4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三、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新港互通段约14.2公里采用四车道标准,路基宽度采用26米;新港互通至终点段(含长江大桥)约8公里采用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和长江大桥宽度(不含布索区)均采用3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
大桥通航有关要求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通航安全影响论证的审查意见》(交水函〔2014〕741号)执行。大桥通航净高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以上不小于24米,同时应不低于上、下游相邻已建桥梁实际通航净高。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9.1亿元(静态投资35.9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9.8亿元,约占总投资的25%,由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按51.5%、1%、23%、24.5%的比例出资;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项目由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依法组建的公司负责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作为投资回报。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全部设施无偿移交你省地方交通管理部门。
你省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核定项目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
六、请你委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七、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和河势调查,深化抗风、冲刷、防撞、抗震和耐久性等相关专题研究,进一步查明黄石岸接线朱家湾隧道穿越区煤系底层瓦斯、岩溶等不良地质情况。
(二)进一步优化长江大桥桥位,深化桥型、桥跨布设和结构方案。
(三)做好与两岸接线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优化互通式立交布设方案,加强施工组织方案研究。
八、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交通运输部《关于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项目核准的意见》(交规划函〔2015〕52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5〕145号)、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2012〕289号)、我委办公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备案表》(发改办环资备字〔2014〕150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1331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投资人有关问题的复函》(鄂政办函〔2014〕97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特许权协议等相关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3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南昌至
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2287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请示》(赣发改交通〔2015〕1116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提升国家公路运输大通道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实施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同意路线起自昌北枢纽互通北端,接已建成的福银高速公路南昌绕城段,经永修、共青城、德安、通远,止于七里湖枢纽互通南端,接已建成的福银高速公路九江长江二桥,全长约96公里,扣除已建成的通远试验段,本项目实际建设里程约88公里。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约2公里。
三、同意采用基本利用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的方案,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维持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41米,分离式路基宽度采用2×20.5米(利用现有公路作一幅的路基宽度维持原有24.5米)。受地形条件等制约,德安段利用现状公路扩建的一幅路基,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局部路段硬路肩宽度可适当减窄。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全线改扩建军山(复合式)、共青城、沙河3处互通式立交,移位重建新祺周、永修、艾城、德安4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7.79亿元(静态投资64.35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3.73亿元,约占总投资的35%,由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其余资金利用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五、请你省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核定项目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
六、请你委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七、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和现有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调查,充分吸收国内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经验,深化局部路段改扩建方案研究,做好新老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的衔接。
(二)结合区域公路网、城镇布局规划及交通流量流向特点,优化互通式立交布设,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
(三)优化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和保通方案,尽可能减少改扩建工程对交通的干扰和影响。
八、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交通运输部《关于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意见》(交规划函〔2015〕8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4〕206号)、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评字〔2015〕98号)、我委办公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备案表》(发改办环资备〔2015〕0096号)、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赣规选字〔2014〕032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特许权协议等相关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