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消息,台湾金管会证期局表示,鸿海精密董事会通过增资子公司Foxconn (Far East) Ltd.,以间接投资三营超精密光电(晋城)公司,未在事实发生日2日内办理公告申报,因而罚负责人郭台铭24万元(新台币)。
证期局表示,鸿海精密工业5月15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增资子公司Foxconn (Far East) Ltd. 1,062万4千美元,以间接投资三营超精密光电(晋城)有限公司,但未于事实发生之即日起算2日内办理公告申报,违反「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30条第1项第4款之规定。
证期局因而依证券交易法第178条第1项第7款及第179条规定,对鸿海精密负责人处罚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