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向市场公告如下:
上述十家商业银行可接受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以下简称汇金债)作为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并按照利率类债券进行管理。具体业务遵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2号)与各家商业银行内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