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 通讯员弓正)跟着对方炒股,却发现补偿款被对方私吞,陈先生遂状告90后合作伙伴赔偿损失。今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原告陈先生称,前年3月16日,他和90后女子邹女士签订《合作投资协议》,双方约定邹女士为领投人,陈先生为跟投人,共同投资邹女士参与的华信·财智通1号证券投资集合第一期信托投资。之后,邹女士改投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中融·融赢国都2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陈先生也表示同意继续投资,并按照邹女士的要求,将投资款50万元付到邹女士的账户中。今年7月4日,中融公司通知配资账户收盘破止损,需要补仓,陈先生按要求补仓12.75万元。
然而事后他发现:邹女士并未按时补仓,而且将前期提留风险资金414万元挪作他用,导致中国光大银行收回配资,给陈先生造成本金和其他收益损失。陈先生认为,被告邹女士违反双方合同的约定,应返还补仓款,因此现请求法院判令邹女士返还补仓款12.7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代理费等费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