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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广州一家外贸公司使用“汇总征税”模式成功申报一批热轧钢卷货物,成为广州海关首个“吃螃蟹”的企业。企业原本需要即时缴纳的税款,采用“汇总征税”模式后,可于下月规定期限前集中缴税。这家公司的物流部陈经理说:“汇总征税改革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实现了化繁为简,企业通关效率明显提升。”
汇总征税是海关为推进贸易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而开展的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海关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口货物应纳税款实施汇总计征。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海关总署于2015年7月27日起在全国海关正式推广此项改革。
“企业于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对前一个月已放行的应税货物集中缴纳税款,海关集中打印税单。这是海关开展集约化征税的一种新型征税模式,是对传统的 逐票审核、先税后放 征管模式的重大改革。”广州白云机场海关通关业务处处长黄怡介绍。
汇总征税实行“先放后税,汇总缴税”,在企业提供税收担保的基础上,进口货物通关时海关不打印税单征税,而是在企业提供的税收担保额度内,通过核扣相应担保额度的方式先予办理货物放行手续。企业同一周期内申报进口的多批货物,只需每月结算一次应缴税款并集中支付即可。而在传统征管模式下,每一票进口货物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逐票纳税。可以说,“汇总征税”模式既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节省现金流,降低运营成本,又简化了纳税操作,大幅节省通关时间。
“在采购进口航材的过程中, 汇总征税 带来了三大便利,即通关速度快了、人力成本少了、资金压力缓解了。” 中国南航集团报关部经理禤文伟称。作为广州海关首批试点企业,广州海关于2014年8月对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启用集中汇总征税模式征收税款。
海关总署全面推广“汇总征税”模式后,准许申请开展汇总征税的企业范围由试点阶段的高级认证企业放宽至一般认证及其以上企业,这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了改革红利。而企业所提交的汇总征税总担保账户可以实现“一地备案、多地使用”,即在注册地海关备案后,可在全国各个直属海关开展“汇总征税”业务。
“目前海关已开发了专用的汇总征税作业系统,实现担保额度的智能化管理,根据企业税款缴纳情况自动扣减、恢复,实现了循环使用,企业无需重复办理海关担保手续。”黄怡说,“汇总征税既体现通关一体化的改革目标,也提高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对企业而言是一项重大利好。”
(关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