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犹如巨石投水,震荡至今未息。
然而该意见稿出台早有端倪。一年前,2014年3月,央行曾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对支付金额的限制比这次还严,防止资金沉淀。2014年4月,银监会和央行联手下发《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再次试图规范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主要着力于客户身份认证与风险管控等方面。同时,第三方支付公司资金链断裂、P2P跑路事件频现,风险不可小觑。
尽管如此,在互联网金融发展方兴未艾之际,不少业界人士认为,以金融风险为由,将第三方支付的业务范围压缩,央行的征求意见稿“有点过”。事实上,银行也有风险,第三方支付公司只要具备足够风控能力,并非不能做银行业务,只看监管层是否愿给牌照,为何央行执意要断了第三方支付银行化的路?
“这说明监管部门的思路有问题,维护大银行的利益,这是大银行不断游说央行产生的压力。第三方支付业务延伸肯定会抢银行等机构的蛋糕,所以是银行不希望看到的。”8月9日,中欧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有人诈骗、洗钱,这都不是主要的问题,大部分都可以自己解决,行业初始阶段都有很多问题,银行也有很多问题,是不是应该把银行都关掉?”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三方支付不能成为银行,也做不了银行,征求意见稿是在束缚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这是一个落后观念下产生的征求意见稿,监管层不了解金融在支付功能上变革的趋势。”
吴晓求说,监管层夸大不安全和风险,如果说第三方支付不安全,完全可以要求提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等级,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应该放在平台上,完善技术水平、安全,而不是压缩业务范围。“事实上,银行也有风险,没有证据表明第三方支付风险比银行大,不能因为有风险就束缚发展。按照这种逻辑,是不是应该回归现金支付,线上支付也不要了。”
刘胜军说,随着第三方支付业务扩展、模式转变,应该给他们更多的牌照,比如小贷牌照等,这都有相应的监管。“我觉得央行的意图很明显,不希望第三方支付业务继续延伸,而是将其围堵在一个小的空间内,也是我们比较担心的。如果真这么做,受益最大的是大银行和中国银联。”
德弘资本合伙人陈宇也质疑称,前两年没有节制的大踏步往前走的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是政府推动下的结果,现在突然要来个急刹车,“我个人感觉这种相对简单的一刀切的做法,事实上带来的危害会是更大。总体感觉,央行这个意见稿对第三方和P2P的两个关键性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打击过快过猛,最终的实践效果不会太好,缺乏一定的落地可行性。”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与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涛则认为,已经放开了互联网银行,第三方支付想做银行业务可以申请网络银行,目前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是没有达到互联网银行的标准,而从事互联网银行的业务。“银行有不良率、贷款比等的要求,可不论是第三方支付还是清算公司都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既想做银行业务,又不想按照银行要求受到相应的监管,这怎么可能?”
眼下,央行与第三方支付的角力在继续,舆论争持也还在较劲。意见稿尚在草案阶段,去年的意见稿最终没能实施,今年的这份结果又将如何?尹振涛分析称,这个意见稿与上一份相比,很多已经放开了,有略微的宽松,比如没有将二维码支付纳入管理。随着业界的呼声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能会有一些调整,但大的方向不会变。“这份意见稿肯定会出台,很重要的背景是此前出台了10部委指导意见,相关行业的细则也在出台,所以不可能会不了了之。”
刘胜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这个征求意见稿会实施,但会有一定的修改,不会原封不动。因为在央行新规下,第三方支付会非常尴尬,生存环境恶劣。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则认为: “这份意见稿不会不了了之,但希望能有重大的修改,监管的重点应该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技术、安全方面,而不是阻碍创新。”
8月7日,一位与央行有过沟通的北京第三方支付机构负责人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最终的成稿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对一些小的细节可能会有修改,比如对限额的规定,但是大方向不会变,支付机构不能起清算作用,这是央行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