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产生新的沉淀资金,浙江专员办在部门预算监管中,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推动驻浙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
一是强化基础数据分析。强化资料库中收集的年度预决算、季度执行、重点监管项目、国库集中支付等基础信息的横向、纵向分析,将预算单位不同年度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同时,对同一系统内不同单位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析,查找、筛选、确定预算执行进度异常的单位和项目,有的放矢地开展执行进度的重点监管。
二是采用多种监管方法。根据数据分析发现的重点单位和项目,区分问题性质的轻重、情况的复杂程度、被监管对象改进落实情况等,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对问题单一、情况较为清晰的项目采用口头沟通、提醒的方式,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动部门加强预算执行。对于问题较为复杂、性质较为严重、提醒后仍不改进的预算单位采用送达核查、走访调研的形式开展监管,弄清问题原因,及时纠正督促改进。
三是宣讲政策加强服务。通过召开政策辅导会、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政策宣讲,及时传达财政部预算管理精神及相关政策。针对中央部门预算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如政策规定不明、上级指标下达过慢等,通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相关情况,提出解决和完善建议。同时,根据不同预算部门的业务特点、年度工作计划、具体项目内容等,提出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管理建议。
四是注重监管成果的运用。将执行过程进度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与下一年度部门“一上”预算审核、部门和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相结合,对于预算执行难度大、项目执行管理不重视、执行缺乏计划、推进落实不力、项目执行与设置的绩效目标差异较大的预算项目,建议在下一年度调整或取消,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的刚性,减少产生新的财政结余资金。
(原标题:浙江专员办:多措并举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