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7月2日讯,保监会官网2日消息,保监会7月2日发布《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保险机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全部有效股份或出资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10%,且不得成为公司最大股权持有者,不得改变公司控制权。董事会应当就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进行评估。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或出资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1%。
通知对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条件做了相应规定,要求险企连续经营3年以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最近1年公司盈利,员工持股参加对像为正式在岗满2年以上的员工。但互联网保险公司和资管公司不受经营年限的限制。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创新型机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全部有效股份或出资,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25%,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或出资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5%。
通知还规定,保险机构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年,自标的股权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或标的股权登记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算。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保险机构实现上市的,自上市之日起,员工所持股权锁定期不少于3年。锁定期满后,每年度减持股权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持股总量的25%。
发稿:张莉/曹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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