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世缘(603369.SH)上市以来一直争议不断。从公布第一版招股说明书开始,就引来媒体的广泛质疑。笔者细读今世缘招股说明书和相关资料发现,今世缘上市前有存在隐瞒子公司亏损信息之嫌。此外,公司还存在虚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少缴消费税税金、产值产量披露不实等财务疑点。
是否隐瞒子公司亏损信息
今世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之2011~2013年度审计报告第57页披露,2013年期末已确认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金额为2201.17万元,比期初的亏损66.11万元增加2135.06万元。
而招股说明书显示,2013年今世缘拥有9家子公司,并且全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3年全部子公司中有5家子公司经营亏损,当年合计亏损金额为229.26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2012年期末已确认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金额,加上2013年增加的亏损,减去2013年减少的亏损,应该等于2013年期末已确认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金额。按该逻辑关系分析,2013年期末已确认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金额最大值为295. 37万元(66.11万元+229.26万元-减少的亏损?),不应该是2201.17万元;或者说2013年子公司合计亏损金额不仅仅为229.26万元,至少应该为亏损2135.06万元。
造成上述疑问的原因可能是笔误,也可能是遗漏。但笔者认为笔误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是笔误今世缘应该会纠正。而事实上在2014年年报和半年报中披露的金额与招股说明书是相同的。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大的差错?从其长期不披露差错,不解释差异原因看,当然不排除故意隐瞒子公司亏损信息的可能。
上市前一年的利润是否真实
招股说明书显示,今世缘销售业务流程为:成品白酒全部由母公司及其分公司酿造,母公司再将生产的成品白酒全部销售给子公司今世缘销售公司,再由今世缘销售公司统一对外销售。
首发审计报告披露,2013年母公司营业收入为11.92亿元,营业成本为11.05亿元,毛利为8777万元。首发审计报告第57页披露,2013年母子公司合并抵销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为11600万元。当年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比母公司的毛利还多出2822万元。
首发审计报告显示,2013年库存商品周转次数为3.75次/年,正常情况下在年周转次数大于一次的情况下,母公司向子公司当期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应该小于母公司的毛利,而事实上2013年是大于的。笔者注意到,2011年和2012年今世缘的销售情况与2013年相同,但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均小于母公司的毛利,与理论是相符的。为什么2013年出现异常?
消费税为何与国家政策不吻合
白酒消费税金缴纳与国家税收政策不符。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 白酒消费税由白酒生产企业在销售环节缴纳,销售公司再销售环节不再缴纳。招股说明书披露,本公司适用的消费税政策为按产品销售收入的20%计算缴纳,同时再根据产品销售数量按照0.5 元/斤计算缴纳。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生产销售业务流程,白酒的生产全部由母公司(包括分公司)完成,此后母公司将生产的白酒全部销售给子公司今世缘销售公司,再由今世缘销售公司统一对外销售。也就是说消费税应该全部由母公司缴纳,销售公司不再交。
报告期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白酒收入,不含其他业务收入)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表一:
按从价计征计算消费税(没有考虑从量计征),2013年母公司应交消费税最小金额为204,179,296.63元(即1,020,896,483.14×20%)。虽然申报材料没有披露母公司消费税交纳情况,但审计报告披露2013年母公司包含应交消费税在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只有62,108,414.91元,明显小于应交消费税最小金额。
从申报材料来看,公司没有委托加工应税白酒发生,因此也不存在消费税抵扣问题。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公司有外购基酒和酒精,但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外购基酒和酒精进行再加工出售,消费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既然没有可抵扣的消费税,也没有委托加工应税白酒发生,为什么母公司应交的消费税与税收政策不符?
我们再以集团为单位进行消费税分析。审计报告披露,报告期合并报表应交消费税情况如下表二:
可以看出,以集团为单位在全部按从价计征计算的情况,集团合并应交消费税也达不到母公司白酒销售额的20%。
从申报材料公开的信息分析,今世缘酒业消费税交纳与国家税收政策不符。
产量前后披露为什么矛盾
招股说明书第127页披露的产量、销量、存量情况如下:
计算公式:期末存量=当期产量-当期销量+上期期末存量如表三。
招股说明书第273页披露的产成品存量情况如下表四(见B7版):
为便于对比分析,将公司各期末库存产成品按每瓶500克标准单位换算为吨,则2013年、2012年、2011年期末实际标准存量分别为7011.11吨、5759.90吨、4148.91吨。
计算公式:标准实际存量(吨)=实际存量瓶/2000
由表三可以看出,2013年期末实际存量比2012年增加1791.63吨,2012年期末实际存量比2011年增加2512.38吨。这与按瓶标准单位计算的2013年期末标准存量比2012年增加1251.21吨,2012年期末标准存量比2011年增加1610.99吨不相符。尤其是2012年相比2011年的增加量相差901.39吨。
再从另一个角度进行分析。招股说明书第271页披露的期末库存商品金额情况如下表五:
计算单位瓶平均成本:表六
对比3年期末库存商品单瓶平均成本,2013年和2012年虽然低于2011年,但基本保持稳定。
再将表三存量产品计量单位由吨换算为标准瓶500毫升为一单位,则期末最小存量分别为14397800标准瓶、9918725标准瓶、3637775标准瓶。
计算公式:标准瓶=存量(吨)×2000(斤)/0.8(比重)
比较最少标准瓶存量与实际存量的差异:表七:
可以看出,报告各期实际存量与最少标准存量在逻辑关系上出现矛盾。2013年还出现最少标准瓶存量大于实际瓶存量的现象。如果将2011年标准瓶存量调整与实际瓶存量一致, 2013年和2012年的存量则要相应等量增加,因为2011年调整增加的存量(将瓶换算为毫升或公斤),按产量、销量、存量公式计算,期末存量必然等量增加。表八:
2013年末按理论标准瓶500毫升计量测算的存量瓶数超过实际存量5035617瓶,为什么?如果2013年末实际存量多为大瓶装酒(如:2000毫升、1000毫升、750毫升等),为什么单位成本比2011年还低?
如果2011年末实际存量多为小瓶装酒(如:250毫升、150毫升、100毫升等),为什么单位成本比2013和2012年还高?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招股说明书前后披露的产值产量存在逻辑错误。
今世缘为什么会出现多种不合逻辑的计算结果?还请今世缘对这些问题予以明确的说明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