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5月15日讯,交通运输部网站周五称,国务院办公厅5月14日印发修订后的《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下称《预案》)。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表示,新预案主要从六方面调整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置能力,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高效应对运营突发事件。
“新《预案》重点从适用对象、适用范围、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分级响应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徐成光说。
徐成光表示,新《预案》主要从六方面对应急处置机制进行了完善。扩大并重新界定了预案适用范围。新预案将应急预案的适用对象从“城市地铁”扩大至“城市轨道交通”,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交通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7大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其适用范围重新界定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撞击、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大客流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行车中断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
提高后期处置评估要求。新《预案》要求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应急处置评估报告。
完善应急保障措施。新《预案》明确了通信、队伍、装备物资、技术、交通运输、资金等6方面的保障要求,细化了具体保障措施。此外,新《预案》对参与应急处置的部门及具体职责也做出了明确界定。
编辑:冯青 审校:于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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