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腾 北京报道
近日,有患者家属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反应称,由清华长庚医院新任院长、解放军301医院肝胆外科医院原院长、美国外科学院院士董家鸿教授主刀的手术由其他不知名医生代刀,存在欺诈行为。
据悉,董家鸿被医学界称为肝胆外科“第一把刀”。清华大学创办的第一家三级医院——清华长庚医院获得了台湾台塑集团10亿元人民币捐助,名称得以沿用台塑创始人王永庆旗下“长庚”医疗品牌。
行业人士称,为了与医疗资源占据优势的公立大型医院竞争,社会办医的医院常常用若干知名医生作为招牌吸引患者,以扩大影响、增加营收。但由于精力有限,知名医生由门下弟子或他人代行手术的情况非常普遍。
漏洞?
患者家属王刚术后发觉,原定的主刀大夫董家鸿并没有进入手术室,而是由另一位医师代为主刀。
争议
疑云
患者家属王刚(化名)称,其父因患肝癌晚期,听说董家鸿在国内肝胆外科手术界享有声名,因此事先在3月19日特地和董沟通。“我们谈了半个小时,董教授看了片子和血象指标,很直截了当地建议我转院,由他进行手术。”王刚介绍。
患者于3月23日办理入院手续,但是术后王刚发觉,原定的主刀大夫董家鸿并没有进入手术室,而是由该院肝胆胰外科副主任医师项灿宏代为主刀。事后项灿宏对家属表示,打开患者腹腔后,发现癌症已经进入晚期,鉴于患者已经年逾80,就没再施行切除。王刚称,他考虑到患者还在医院需要院方照顾,因此递给项一个红包,内装3000元,项虽然开始推辞,但是后来还是接受了。
“我并不要求董家鸿全程为患者动手术,但是他至少应该在场,哪怕在手术台上站5分钟,然后再亲口告诉我说我父亲不需要再继续切除,我都会接受,”王刚显得有些激动,“但是事实表明,他根本没来!”
王刚认为,如果董家鸿很忙不能亲自主刀,院方至少要有告知患者的义务,这样患者就会有选择权做还是不做,但是院方并没有告知。
4月底,王刚向北京市卫计委公共卫生热线服务中心投诉,该中心受理并通知清华长庚医院方面。4月30日,医院派出一名管理人士与其进行了沟通,但尚未给出处理意见。
5月6日,清华长庚医院总执行长助理杨长青对记者表示,院方已经知道这起患者投诉,事后了解完情况将回应媒体。对于有医生收受红包一事,杨长青表示,台湾长庚医院的管理制度严格禁止医生收红包,一旦发现处罚严厉。
5月8日,院方向患者出示了对事件的说明称,该手术系高难度高风险手术,应由董家鸿医生操作,但开腹探查后情况未满足肿瘤切除条件,经汇报情况并请示董家鸿意见,决定由项灿宏处置,该处置为最适当处置,故不存在指定主刀医生更换的情况。同时,患者情况已经恶化,未切除肿瘤并非手术失败,手术的结果与手术医生并无关联,该院于诊疗过程并无不当。
社会办医正在逐步推进
2009年以后
新医改方案强调公立“公益性”,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办医。
2010年12月
首次宣布放开“独资”试点,简化并规范外资办医的审批程序,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立审批权限下放到省一级。
2012年8月
进一步开放首都医疗服务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在郊区新城、新的大型人口聚居区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014年
响应市场需求和医生要变“社会人”的呼声,多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陆续推出医生多点执业新政,为优质医疗资源从公立医院流向社会资本办医搭路建桥。
2015年3月
放宽举办主体要求,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放宽服务领域要求,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据公开资料整理
清华长庚医院2008年12月获得北京市卫生局批准,建设过程花费了6年,而在此之前,已故台塑创始人王永庆为长庚医疗品牌落户北京已经筹划了超过10年。不过台塑集团并未在其中占有股份,医院属于清华大学所有。
直至今年1月,这家去年年底成立的医院院长人选终于确定为301医院肝胆外科主任董家鸿教授,这项任命当时颇令人感到意外。
据了解,董家鸿毕业于第三军医大学,曾师从著名肝胆外科专家黄志强院士,此前担任解放军301医院肝胆外科主任,被看作301医院的重要科技人才。2013年,他获得国家工程院院士提名,不过,本被业界极为看好的他却意外落选。
2001年,董家鸿因“肝胆管结石及其并发症的外科治疗和实验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除此之外,他还获得了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军队医疗成果一等奖1项,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军队医疗成果二等奖3项等等。
“在和传统公立医院竞争时,无论是新创立的社会办医医院还是民营医院,都面临医疗人才不足,难以和资源强大的公立医院竞争,”中国医院协会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必须靠名医来吸引患者,但是自身管理的疏漏往往让它们难以保证医疗质量。”
这位人士表示,中国医疗市场的矛盾缘于优质医疗资源少,而建立培养好医生的制度是关键。
“像承诺的医生被其他大夫掉包的现象,地方的小医院有,在大医院中很少出现。”白飞云说。
而一位资深医疗界人士表示,在一些地方民营医院,这种现象会更突出,有时张贴的一些专家大夫根本没有,吸引病源依靠的是欺骗性宣传。
“投资医院应该是长期的行为,它不应该被短期利益所驱动,”资深医疗行业分析人士刘宇刚表示,“毕竟,清华长庚医院是清华大学所属医院,它是一所公立医院,人员是有编制的,出现这样的问题应该是管理上的漏洞,社会办医新出现的医院应该更加重视自身的管理。”
无论是新创立的社会办医医院还是民营医院,都难以和资源强大的公立医院竞争,必须靠名医来吸引患者,但是自身管理的疏漏往往难以保证医疗质量。
如果主刀大夫不到场,至少证明医院存在环节上的疏漏,因为医院没有把主刀大夫变动情况告知病患家属。
对于这起医患纠纷,关键的一点在于事先承诺的医师是否应在手术现场。
据王刚回忆,该手术另外一名手术医生公磊曾经对他表示,“院长是不会亲自开腹探查的,他会在办公室等候汇报,条件允许再来做手术的关键部分。”王刚认为,这名大夫的话也侧证了董家鸿不在手术现场。
北京阜外医院一名医生表示,一般来说,知名的主刀大夫只做关键环节的手术,而在具体施术环节中,由助手打开和缝合。“比如主刀大夫只做血管的吻合这一难度较大的环节,其他的都是由助手做,但是主刀大夫应该到场。”
“董教授至少应到场5分钟吧,他毕竟是主刀大夫。”王刚出示了一张手术前一天医院的“术前讨论记录”照片,照片显示,讨论主持人为董家鸿,地点在该院6A病房讨论室。同时,他显示一张手术当天(4月1日)用于术前确认的“清华长庚医院手术安全核查表”照片,其中,“术者”一栏标明“董家鸿”。
有行业人士表示,手术的施术者在手术前讨论记录和“手术知情同意书”中都有明确标明,而手术过程必须由医生填写一份手术记录,更会清楚显示。
但是这些资料都保存在医院,不会交给患者,患者取证比较困难。但如果对主刀大夫发生争议,双方打官司时可以调出这些资料。任何对手术记录私自更改的行为,都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证明医院存在欺诈是比较难的,但是如果主刀大夫不到场,至少证明医院存在环节上的疏漏,因为医院没有把主刀大夫变动情况告知病患家属。”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医疗事务部门主任白飞云说。
白飞云表示,根据国家规定,手术前医患双方必须填写一份手术知情同意书,主刀大夫如有更换,必须让患者一方知道,也就是说,患者有知情权。
“院方对患者有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是非常重要的,知情权是患者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比如手术中存在很大风险必须告知患者,患者可以选择做或者不做,因为一旦患者下不了手术台,责任要有人承担。”白飞云解释。但是她表示,对于红包是否违法,目前国家倒是没有法律规定。
北京一位部队三甲医院的大夫表示,根据规定,医院手术前医生需签订“医患廉洁同意书”,该同意书明确禁止医生收取红包。“部队的大医院对收取红包有严格处罚,比如301医院,如果发现医生收取红包,会立刻让其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