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度重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将其作为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举措,坚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至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规模共压减233亿元,压减比例达34.2%,结余结转资金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降至6.3%。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山东省始终坚持将加强制度规范作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治本之策,努力夯实制度基础。2010年,修订完善了《省直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省直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2013年以来,相继印发了《关于压减财政结余结转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多个文件,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消化结余结转资金。2014年,在出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时,将压缩结转结余资金、激活财政存量资金,作为改革的重点内容进行部署。2015年,按照国办发〔2014〕70号文件要求,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7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1号,以下简称“《通知》”),围绕“分类处置现有存量资金、严格控制新增存量资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强化工作保障”四个方面,制定了16条具体措施,将国务院、财政部有关规定以及我省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一并融入其中,增强了《通知》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
二是多措并举,压减存量规模。通过“收、调、减、控”并举,督促各级各部门强化资金成本和绩效意识,积极压减结余结转资金,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收”就是对按原规定用途无法支出的结转资金、政府采购节约资金和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调”就是对按原规定用途难以落实的结转资金,按程序调整项目投向,用于部门必需的支出。“减”就是对支出进度慢,但确需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对该项目预算和该部门同类项目预算,不再增加数额,并逐步压减。“控”就是实行结余结转资金支出预算单独审批,如实、明细反映结余结转情况,相关项目先用结余结转资金安排,切实控制结转规模。按照上述原则,2014年年底,山东省仅省本级就清理收回历年存量资金38.27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加大对下工作指导,对连续两年以上未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允许市县调整用于改善民生等领域。通过这些措施,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规模在上年压减137.7亿元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压减95.3亿元,压减比例达17.5%,结余结转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降至6.3%,比财政部确定的9%的目标任务低了2.7个百分点。
三是着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从完善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改进专项资金分配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全面压缩存量资金存在的空间,从源头上避免存量资金产生。首先,完善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有机结合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将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结余结转规模大的项目相应抵顶下一年度预算,对容易形成结转的跨年度工程建设类项目,通过分年安排资金、压茬奖励补助等措施,合理确定当年预算,从预算源头避免形成结转。其次,实施分类限时管理。对部门单位基本支出严格按照月度用款计划拨款,实现均衡拨付;对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拨款,实行限时办理;对据实结算、以收定支等特殊项目,推行先预拨、后清算办法,切实加快资金拨付。同时,2013年修订了《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采购预算执行的时限要求,规定各预算单位在采购预算批复后2个月内编制完成采购计划,在当年11月底前执行完成采购预算并签订采购合同;对重点支出项目简化采购审批流程,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需要调整的采购项目,坚持早申报、早论证、早公告,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执行效率。第三,改进转移支付分配方式。改变过去层层报项目、按项目分资金的传统做法,大力推行因素法分配,促使部门和市县将工作重心由跑项目、定项目、分资金向定规划、定政策、建项目转变,加快了资金分配下达进度。据统计,2014年,省级按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达到150.5亿元,为基层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是强化考核,加大督导力度。一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作为财政监督的重点内容,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比如,2012年开展省直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专项检查,共调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11.12亿元,并分门别类提出了处理意见,提高了财政统筹调控能力。目前,正在全面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摸清底数,进一步加大清理盘活力度。另一方面,建立财政支出进度考核机制。按月通报省直部门和市县支出进度情况,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地区的督查力度,促使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支出进度慢的地区和单位,及时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其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对支出进度快、压减结转大、清理暂付款多的地区,给予适当奖励。从2014年起,省财政将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工作,纳入全省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市县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提高执行效率。同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市级实行资金调度“三挂钩”,凡是控制清理暂付款不力、市本级库款余额较大、支出进度较慢的地区,相应减少省对市的调度资金拨付,调动市级下沉库款、加快支出的积极性。
(原标题:山东省采取四项措施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