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至4月,浙江专员办按照财政部的工作要求,以真实性为基础核实财政存量资金情况,以合规性为依据查找清理盘活问题,以有效性为手段讲究方式方法,顺利完成对北京市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工作。
一、围绕工作要求
检查中,紧紧围绕“查问题、摸情况、提建议”的工作要求,摸清北京市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组成结构、结存状态、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检查方案确定的“查问题,严问责,促规范;摸情况,明难点,化存量;析源头,提对策,重长远”的工作主线,对北京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等六方面进行较为全面地检查。同时,选择专项转移支付、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等结转结余情况,了解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难点,剖析沉淀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突出存量三性
一是检查存量准确性。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点,采用逆查法,回溯当期取数的依据以及历年变动的情况,验证地方财政存量资金的规模、结构、结存状态、变动情况等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是检查存量完整性。以总预算会计账、决算报表、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为基础,梳理北京市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结转、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等金额,与北京市财政统计的存量进行对比,确保存量资金的完整性。
三是检查盘活合规性。以2015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为基础,采取顺查法,跟踪存量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评价盘活措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核实北京市财政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是否补充、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是否调入、应交回上级财政的是否交回等。
三、讲究工作方法
在检查过程中,浙江专员办及时探索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成效。如在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检查中,采用四步法开展检查:一是统计、分析2012-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结转结余情况,掌握近三年预算和结转结余的变动情况及趋势;二是对2014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按预算单位、项目代码、资金类型、结转结余原因等进行梳理,从中查找结转2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和实际结余资金;三是调取并检查预算单位的往来账,查找实有账户的存量资金;四是抽查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支付情况,查看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和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