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伟兵 朱耀宗 通讯员代玲 胡波报道 4月25日,尼泊尔发生8.1级强烈地震,我国西藏自治区辖内聂拉木县、定日县、吉隆县等地受灾严重。作为西藏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布最广的农业银行高度重视西藏地震灾情,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农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士余专门就西藏分行抗震救灾及金融服务工作作出指示,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张云,党委副书记袁长清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及金融服务工作。
灾情发生后,农行西藏分行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行长米玛旺堆任组长的抗震救灾及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抗震救灾及金融服务具体事宜。25日19时,受米玛旺堆委派,党委委员、副行长、纪委书记次仁旺堆带领工作组赶赴灾区现场部署抗震救灾和金融服务工作。聂拉木支行在26日第一时间设立临时服务点提供金融服务;吉隆口岸支行在27日上午设立灾区首个“帐篷银行”;29日,农行首批救援队进入重灾区樟木,开展人员撤离和指导金融服务等工作。
立足实际,及时全面恢复灾区网点营业。农行日喀则等灾区分行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办理常规业务。受灾地区农行以“帐篷银行”和临时金融服务点等措施,在区内商业银行中率先对外营业,为当地恢复生产生活提供全面金融支持。目前,西藏分行已指派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紧急前往灾区,帮助灾区行恢复科技网络系统。
联系实际,明确八项金融服务费用免收措施。为切实减轻灾区群众的经济负担,农行决定免收部分金融服务费用(费用减免暂定到年底前)。
明确重点,做好信贷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农业银行总行在确保西藏分行全年新增贷款规模不低于130亿元的基础上,为西藏分行灾后重建专项配置信贷资源。允许西藏分行在当地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政策范围内,对地震受灾地区的人民币各项贷款自主定价。开辟灾区融资需求的“绿色通道”,对灾区信贷业务优先处理,在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上予以倾斜,并优先保障受灾地区的信贷规模。
履行责任,大力给予财务支持。农业银行总行配置下达专项救灾费用和固定资产需求,全力支持灾后恢复工作,西藏分行根据救灾情况先行列支。对受灾分行营业用房的灾后重建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西藏分行已先行下拨专项救灾资金300万元,帮助灾区行恢复生产生活。
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发挥农行系统优势,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心系受灾群众,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向灾区广大群众捐款捐物等活动。农业银行党委决定,总行向西藏自治区政府捐款500万元,发动农行系统员工捐款500万元,合计共向西藏灾区捐款1000万元。目前,西藏分行正紧张有序地开展员工捐款献爱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