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4月28日讯 继上周公开谴责海润光伏董事长并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之后,上交所今日对多伦股份、大连控股两家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惩戒措施。据悉,两家上市公司遭上交所惩戒的原因均包括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值得说明的是,多伦股份还被上交所采取了暂停适用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的监管措施。
据悉,多伦股份于2014年11月13日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鲜言的下属公司与殷群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控股股东多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殷群,殷群应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15日,将股权转让款分批支付完毕。上述协议履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但直到2015年2月15日,多伦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鲜言仍未按期披露相关协议是否履行完毕,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等重大进展情况。
2015年3月18日,多伦股份称因殷群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股权协议未能按照约定生效,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变更。
而在此期间,上交所两次发函要求多伦股份向实际控制人核实上述转让协议的履行情况,并督促其及时公告;但多伦股份未落实上交所要求。
上交所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鲜言兼任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职务,对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应承担主要责任,上交所决定对鲜言予以公开谴责。同时,针对公司不配合交易所监管要求的行为,上交所对其予以了通报批评。
上交所指出,多伦股份在出现违规后,并未认真整改,后续再次出现违规。据悉,多伦股份于2015年4月15日以直通车方式披露了子公司配资网站正式上线等公告。但因相关公告内容不充分,风险揭示不清晰,上交所向多伦股份发出了问询函,要求多伦股份于2015年4月17日之前,核实子公司运营情况及对外担保事项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截至目前,多伦股份仅披露了上交所的问询函,仍未按期落实前述要求。
针对多伦股份信息披露多次违规,公司治理缺陷明显等情况,上交所于日前决定暂停公司的直通车业务资格,并视公司整改情况决定恢复其直通车业务资格的具体时间。直通车业务暂停期间,上交所对公司公告进行事前审核,公司不得自行发布公告。
有意思的是,多伦股份的公司治理一直存在不规范问题,其公司董秘长期缺位,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鲜言则自2012年9月以来代行董秘职责至今。且在近年来,因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违规行为,鲜言被上交所多次公开谴责,此次多伦股份直通车业务资格被暂停意味着上交所对其监管措施的加码。
同天被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的还有大连控股及相关责任人。
据悉,大连控股于2013年7月30日,就三个地块项目分别与相关方签署项目合作协议,而三项目合作协议涉及与关联方的重大关联投资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但在签署协议前,未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签订协议后,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4年10月27日,前述三个项目之一的大连双D港项目陷入纠纷,大连控股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应诉通知书,但大连控股未及时披露此重大诉讼事项。
此外,上交所指出,大连控股去年6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得13.64亿元资金,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上也存在违规行为。
上交所认为,大连控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代威未能履行基本的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姜松、董事兼董秘王薇、财务总监周成林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负有相应责任。
由此,上交所对大连控股以及其董事长代威予以公开谴责;对董事兼总经理姜松、董事兼董秘王薇、财务总监周成林予以通报批评。据悉,相关纪律处分,上交所将抄报大连市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另外,上交所还决定对于会波、王时中、傅鸿建、臧立、张尔康、陈树文等时任董事采取监管关注的监管措施。(刘宝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