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4月21日讯,交通运输部网站周二称,交通运输部日前出台《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公路建设管理项目法人责任制等四项制度,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公路建设市场体系,不断强化政府监管。
《若干意见》明确,公路建设管理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改革工程监理制,完善招标投标制,强化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对建设管理负总责。对于目前由地方政府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负责建设管理的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项目,应逐步过渡到由公路管理机构履行建设管理法人职责,或通过代建方式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项目为单位开展考核和信用评价,不断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工程监理在项目管理中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是对委托人负责的受托方,按合同要求和监理规范提供监理咨询服务。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施工单位,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依法承担监理合同范围内规定的相应责任。
项目招标投标坚持依法择优导向,改进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大力推进电子招投标,实行评标专家信用管理制度。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并加强政府监管,具备条件的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全标准合同范本体系,加强对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变更、结算等全过程管理,强化合同执行情况监督。
编辑:冯青 审校:于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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