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0日讯 记者张兰报道 保监会今天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保寿险设立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请示》作出批复,原则同意人保寿险公司出资2亿元发起设立北京宝付通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比100%。保监会同时要求人保寿险在投资设立宝付通及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非保险子公司的有关监管规定。
保监会同时在批复中强调,人保寿险应督促宝付通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与宝付通的风险隔离机制、关联交易规则等各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切实防范风险传递。此外,人保寿险应按照监管规定定期向保监会报告非保险子公司情况和投资管理情况,在遇有重大或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同时应依据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履行设立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法定程序并及时将进展情况报告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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