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说理来讲,语言绝不仅仅是外在的形式。有一种说法,视语言为毛,思想为皮(或视语言为皮,思想为核),以“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为据,认为语言严重依附于思想,只要有思想,语言无所谓,从而贬低语言的价值与作用。这一说或有其道理,不过终归片面。语言与思想的关系,其实是相互作用,如乔治·奥威尔的名作《政治与英语》所论:“如果说思想可以腐蚀语言的话,语言亦可腐蚀思想。”刘瑜则说:“思想的钳制造就语言的饥荒,但语言的饥荒也恶化思想的贫困。一个政权的专制程度,总是和它的词语丰富程度成反比。”
文革十年,大概是中国人语言最贫乏的时期。那时王小波在云南当知青,知青与老乡之间,常因买卖发生争执,老乡决定教训知青一顿,“期期艾艾地憋了好半天,才说出:哇!不行啦!思想啦!斗私批修啦!”“斗私批修”云云,正是那个时代的流行话语,时代僵化、窒碍了老乡的头脑,导致他们连表达愤怒都勉为其难。王小波感慨,他举此例,“只是想说明一下话语的贫乏。用它来说话都相当困难,更不要说用它来思想了。”
重申一下,语言之于说理,不止是形式、媒介、风格,而深深嵌入到内容之中。我们读一篇文章,无须看他说什么,只须看他怎么说,使用什么样的语言,即可知他是不是在说理,譬如一口一个“臭老九”,而不称“知识分子”,抑或通篇主义、口号,甚至满纸脏话,这都犯了说理的大忌,其文自然与说理无缘。
那么,什么样的语言最适合说理,说理的语言有哪些基本特征?
既曰说理,语言首先需要理性。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却常遭忽略。而且理性这两个字,说来容易,做来难。有时我自觉思想足够理性,表达起来,或因语言贫乏,而出现扭曲;或因情感刺激,而失之刻薄。遑论那些思想原本欠缺理性,语言则更等而下之,如文革时期风行一时的“黑五类”“臭老九”“牛鬼蛇神”,在我们这个时代,取而代之以“洋奴”“西奴”“神棍”,这些话语一出口,便知理性有没有。
理性的语言,不脱理字,千篇而一律,殊途而同归。非理性的语言,则千变万化,千姿百态,有些乱花渐欲迷人眼,若不加分辨,不免鱼目混珠。这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官腔。陈云《中文解毒》曾论及新式官腔,“以合成复词为主,舍具体而用抽象,将天然言语变为工业程序”。这一总结相当精准。然而我们切勿为这样的官腔蛊惑,见到宏大概念与科学语言,便以为代表理性。理性的内涵,除了理,还有真,官腔善于强词夺理,不过在“真”上,常常破绽百出,故有“假大空”之恶名。
说理有时会碰到一个难题,即情与理的纠结:理性的语言,是不是要完全摒弃感情?这则不尽然。最好的语言,能出情入理,情理并重,正如孔子论文与质,“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彬彬”即调配适当。然而如何调配,却无一定之规。按我的理解,说理之时,尽管少修饰,少抒情。用作家杨葵先生的话讲,就是“少一些定状补”,“少用副词连词”。且看他的举例:
“必须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始终情牵人民,心系群众,全面反映民思、民盼,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
这句话就有些官腔,看看使用了多少副词,以增气势,实则效果并不佳。杨葵建议改作:
“树立群众意识,情牵人民,心系群众,反映民思、民盼,协助党和政府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
这一改,实质并无变易,依然色厉内荏,不过读起来的确舒服多了。
理性的语言还有一个要素:逻辑。有些语言,貌似客观,以逻辑考量,却不堪一击。曾任北京大学校长的周其凤有一番高论:“我认为美国的教育一塌糊涂,他们的每一任总统都不懂得尊重人,总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别人,如此看来,他们的教育是一塌糊涂的。”此言至少有两大问题:第一,“他们的每一任总统都不懂得尊重人”,需要论证,不能直接作为前提;第二,即便论证属实,由此前提,未必能推导“他们的教育是一塌糊涂的”,这里的逻辑关系并不充分。
说理的语言,其次需要清晰、准确。与理性一样,这也是常识,不必细说。有必要谈论的是它的反面:故弄玄虚,含混其词。倘限于表达能力,可以谅解,有些人则是故意如此。这便让人记起了奥威尔的提醒:“清晰的语言最大敌人就是不诚实。当一个人宣称的目的与真实的目的存在差距,他会本能地倾向于使用冗长的文字和颇费周章的说法,就像乌贼故放烟雾一样,以此扰乱人们的视线。”现实之中,每逢一些人说话作文装腔作势、云山雾罩,我都要想起乌贼。
试举一例。1988年,流沙河在北京见苏叔阳,共嘲彼时文风之可笑。苏叔阳朗诵论文长句:“审美主体对于作为审美客体的植物生殖器官的外缘进行观感产生生理上并使之上升为精神上的愉悦感。”流沙河不懂。苏叔阳解释:“闻花香很愉快,就是这个意思。”流沙河学以致用,拍案赞叹:“有很高的可笑性呀。”苏叔阳大笑,席间喷饭。这样的表达,固然可以用学术规范来辩解,却也可以用“不说人话”来批评。说理乃是学术的第一标的,连人话都不说,不管是不会说,还是不愿说,还怎么说理?
除了理性和精准,说理的语言第三点要求,在于通俗。在此可对比鲁迅与胡适的文章。论文字之美,这二人相距不可以道里计。蔡元培曾盛赞鲁迅的文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少一字,可见其精当、遒劲;相形之下,胡适的文字,除了平淡,而且啰嗦(王小波也是这个毛病)。然而论以说理,胡适则远高于鲁迅。鲁迅的语言,还不够直白,胡适则相反,他说过:“做文字必须要叫人懂得,所以我从来不怕人笑我的文字浅显。”他的浅,不是浅薄,而是深入浅出,举重若轻,这代表了说理语言的最高境界。
当然鲁迅语言的艰深与隐晦,不是像今天的一些学者那样,尚未把道理想通,而是迫于时势,“弄文罹文网,抗世违世情”,不得不如此落笔。由此浮现了说理的最大困境:一个无理的世界,往往不许人们好好说理;若不坚持说理,则无法改造这个无理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