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二年(1876年),56岁的山东巡抚丁宝桢接到朝廷一纸调令,走马入蜀,出任四川总督。
提起丁宝桢,喜欢趣闻轶事的朋友马上会想到,他是川中名菜“宫保鸡丁”的原创人;熟悉清宫秘史的人,则津津乐道于他在山东巡抚任内,以违法乱纪的罪名,断然捕杀慈禧宠信的太监安德海,事后居然未遭任何报复的奇闻。
我们还知道,中过进士、点过翰林的他,不光会读书写文章,打起仗来也相当勇猛,剿匪平叛,屡立战功。更重要的是,后来他成了洋务派的积极分子,在山东自上而下推动改革,开办新式工业,构筑海防工事。名气虽略次于曾胡左李一干中兴名臣,却也是一时俊彦。
丁宝桢治蜀十年(1876~1886年),一如既往地在四川搞改革。他修堤治水、办机器局、充实仓廪、整顿财政,废去若干让贪官污吏中饱私囊而无益于公库收入的税项。而最大的手笔,是在盐政方面。
他到任时,“川盐济楚”已实行二十余年,成为定制,但省内私盐泛滥,盐税不断流失,合法盐商又受困于运销途中官员大量索贿,不得已提价出售,导致盐价往往高达官府定价十倍,民众怨声四起。在他的家乡贵州,时有民乱发生,许多盐商交通受阻无法贩盐而生计断绝。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丁宝桢决定改盐商自运为官运商销,降低盐价、扩大销量,增加税收之余,为守法盐商减负。他到任第二年,朝廷批准其改革方案,他委派贵州老乡兼亲信唐炯治理盐务。川省新盐法公布后,不过一年,收到立竿见影之效,不仅全年盐引销清,还将之前积压的旧引也解决了,库房增加盐税收入白银过百万两。
可以想象,那些依靠旧盐法牟利的官员对丁宝桢恨之入骨,千方百计要鼓动“驱丁”。他在推行新法时,有时不免遇事急切、手段激烈,偶尔失误,便引来激烈弹劾指责,以至于屡次受到中央申斥甚至降级处分。幸好他始终得以留任,新盐法才未中途而废。
丁宝桢对川省盐业另一贡献是主持编纂《四川盐法志》。他在光绪八年(1882年)的奏折中解释说:盐务为川省第一大政,因向无盐法志颁发遵行,以致官吏商民,恃无遵守,任意紊乱,百弊丛生,故奏明朝廷允准编志。
这部四十卷的志书,分井厂、转运、引票、征榷、职官、缉私、禁令、纪遗八类,全面记述四川盐业发展历程,尤详于清代。该志书载有详图,展示井盐之开采与加工过程、机械之利用以及运盐方法等等。总而言之,它对于推动新盐法的实施,作用甚大,也为后人留下了研究当时川省盐业的珍贵资料。
据《四川盐法志》转引《自流井记》所载:“井火至咸丰七八年而盛,至同治初年而大盛。极旺者,烧锅七百余口。水火油并出者,水油经二三年而涸,火二十余年犹旺。有大火,有微火,合计烧锅千一百口有奇。”
丁宝桢在任期间,富荣盐场(即自流井及贡井)拥有盐井、天然气井707口,烧锅5590口,年产食盐折合约20万吨,占全川盐产额一半以上。而且富荣盐“其色白、其质纯”,声誉和销路均极佳,全场年收入约值白银500万两上下,年纳税银170万两,约占全川盐税收入四成以上,可以说达到了鼎盛时期。
1884年,已出任云南巡抚的唐炯在中法战争中失职被逮捕审查,丁宝桢顶风上疏为老部下求情,反而惹来降级留用的责罚。第二年,已经65岁的他患病,几次请求退休回家不获批准,最终于光绪十二年(1886年)四月二十一,病逝于干了足足十年的四川总督任上,也可谓是效法蜀相诸葛亮,鞠躬尽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