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20日讯, 国家发改委官网周五总结半月改革动态显示,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下称《立法法》)的决定。此次修改《立法法》,明确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事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明确“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修改《立法法》,从法律上解决了如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的问题。其中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部分地方暂停适用或暂时调整法律的部分规定。授权决定不仅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范围,明确授权的事项、期限和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广东省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在广东省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决定》提出了改革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管理模式。
针对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要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政策集成、强化开放共享、创新服务模式。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二是降低创新创业门槛。三是鼓励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四是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五是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六是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
编辑:冯青 审校:于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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