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10日讯,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周二下午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表示,2014年7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上述草案。目前正在抓紧做好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工作。按照2015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今年4月下旬的常委会将要安排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2015年内可以出台。
尹中卿表示,一年多来,全国人大财经委的证券法修改小组到广东、重庆进行了调研,深入研究了证券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同时也对近几年来的证券法制进展情况进行了研究,2014年上半年,不到半年时间,就出台了证券法修订草案。
尹中卿表示,这次修订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的精神为指导。修改思路有三点:一是简政放权,推进市场化,促进市场在证券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二是放松管制,简政放权,鼓励创业创新,推动证券行业的发展。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强化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最后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修订草案减少了一大批行政许可,取消了7项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尹中卿表示,证券法修订草案新增了一百多条内容,修改了一百多条内容,删除了二十多条内容,修改将解决五大问题:一是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修订草案主要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为主线,确定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度。二是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修订草案在证券法之外,新增了三种交易场所,把三种证券交易所都纳入到证券法的监控范围内,完善了多层次的信息披露制度。
尹中卿表示,证券法修订草案完善了投资者的保护制度,专设了一章投资者保护,强化了对广大中小投资者和散户的保护。例如建立了投资者适当制度、先期赔付制度,新增公开承诺履行和现金分红制度,完善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和代表人诉讼制度。四是推动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现行的证券法主要是规定了证券经营机构,修订草案完善了证券经营机构的职能,主要是扩大了证券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完善了证券的保荐、融资融券制度,适当放宽了证券的登记、托管、名义持有等制度。
编辑:冯青 审校:张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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