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9日讯,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3月9日上午召开记者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惠丰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提出,将从七个渠道推进协商民主,提出要重点加强政协协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陈惠丰表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作出的战略部署。落实这一部署,今年初,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意见》从七个方面,也就是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七个渠道提出了要推进协商民主。其中政协协商是一个要重点加强的领域渠道。
陈惠丰表示,从全国来讲,有3000多个各级政协组织,60多万政协委员,在推进协商民主方面,这些年来全国政协拓展协商内容,完善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实效,特别是创立了双周协商座谈会这样一个新的协商载体。各级政协也在这方面积极探索,比如说现在有20多个省区市政协都制定实施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专项制度文件。所以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方面有了坚实的基础。
陈惠丰表示,为什么说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是从比较其他组织机构,从国家政治制度的层面来看。去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共中央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讲话中,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就是协商和选举两种民主形式互相补充,相得益彰,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这个特点体现在我国社会方方面面各个层次,首先就是体现在国家政治制度上,在我国的政治制度上既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人民政协就是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这是从国家政治制度来看。
编辑:冯青 审校:于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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