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日益临近,连日来,华西传媒集群开展的“华西3·15,在阳光下消费”特别报道各类投诉通道持续火爆。
“年初我在4S店看中了一台车,交了订金。谁知该4s店不卖裸车,鼓捣我买一堆其他产品,我觉得不合理。”“我购买的车子出了车祸后,拉到修理厂去修,发现之前4s店卖给我的新车轮胎不是原厂的,而且已经停产了。”连日来,华西3·15投诉热线有关汽车消费领域的投诉开始增多。
对于读者反映的情况,相关专家指出,消费者在购车前首先要看清合同,交钱时搞清楚自己交的到底是“订金”、还是“定金”,并了解合同对双方违约责任的划分、汽车具体的交付时间等,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另外,部分4S店要求新车车主必须在本店购买新车保险,并加了很多不必要的险种,专家表示,“这种做法属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拒签合同,并向消协投诉。”
华西都市报记者余行
4大通道继续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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