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5日讯: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经纬在两会中提出关于如何加强港澳地区,以及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地位的提案。提案中,陈经纬认为港澳地区在“一带一路”战略中有着先天的的优势,并针对当前存在的若干困难,提出了建议。
以下为提案全文:
我国从净外资引进国逐步成为净对外投资国。“一带一路”作为目前我国最重要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以来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沿线各国积极响应。“一带一路”作为世界上跨度最长的经济大走廊,贯通中亚、东南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部分区域,东牵亚太经济圈,西系欧洲经济圈。实施这一战略构想,就是通过我国和周边国家实现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构建区域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和潜力,也为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港澳地区、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在推动国内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方面具有独特功能,在“一带一路”战略推进过程中亦可大有作为。推动、促使港澳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使其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充分发挥其特有优势和独特作用,对“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一、港澳地区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具有特殊优势
港澳地区是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界联系紧密、渊源深广,又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战略支点,区位独特,优势明显,在“一带一路”战略布局与推进路径中占据着特殊地位,扮演着重要角色。
以香港为例,它是历史悠久的国际化大都市,是国际化的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信息中心。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引进的外资大部分都是经过香港进来的,直至今日我国对外投资60%以上是在香港包括通过香港对海外投资完成的。目前,虽然很多省市加快了对外开放的力度,搭建了更多“引进来、走出去”的直接平台,逐渐降低了对香港的依赖,但是香港仍是国际上众多机构、公司及决策人士管理其区内业务、人才与资金的平台,在香港设有区域总部、办事处的海外公司有数千家。有数据表明,中国加入WTO后,香港的贸易中介地位不仅未受到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还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在推进“一带一路”战略过程中,香港作为“转口港”的功能还可以进一步延伸,香港的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地位将会获得巩固和发展。香港的“跳板、桥梁、窗口”作用在短期内是无法取代的,完全有条件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做出特殊贡献,可以在协助内地融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开发合作中担当重要的中介角色,使香港进一步成为国家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一个枢纽,成为内地和香港企业联合“走出去”的重要基地。
二、 海外华侨华人是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力量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华商经济实力很强,特别是东南亚各国有不少华侨华人聚集区,华侨华人超过4000万,华商力量极为强大。据估算,全球华商企业约4万亿美元的总资产,有1.1-1.2万亿美元集中在东南亚,占比接近30%。世界华商500强也约有1/3在东盟国家。华商经济构成东南亚多个国家最重要的经济支柱。在东南亚上市企业中,华人公司占70%左右。由此足可证明动员和引导海外华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海外华人华侨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独特资源,他们熟悉驻在国的社会、法律、文化环境与风土人情,对祖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也很熟悉,是连接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天然桥梁和纽带”。海外华侨华人雄厚的经济科技实力、成熟的生产营销网络、广泛的政界商界人脉以及沟通中外的独特优势,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可以大显身手。港澳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社团是海内外各类商协会聚集合作的重要民间组织,也是服务和团结港澳地区、海外华商的重要力量。其不仅在华商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也在推动中外经济交流合作方面具有独特功能,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进过程中将可以大有作为。
三、几点建议
1、“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必须由政府主导,政府应尽快出台关于鼓励和推动港澳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规划指导。从政策层面上为港澳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将自身活动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相结合提供服务和支持。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重视港澳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成员企业的实际利益,促其积极参与驻在国、地区“一带一路”有关项目的建设并从中受益,并在此过程中实现他们自身产业的梯度转移和转型升级。
2、建立对港澳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激励机制。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内涵,对在其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及以其为主体形成的中外经济交流合作平台予以政策、资源上的倾斜和扶持,以鼓励更多商协会参与其中,发挥更大作用。
3、在国家深化改革加速简政放权的背景下,深化国内民间工商界商协会“去行政化”改革的同时,加强对有实力进行海外合作的工商界商协会的重点引导和扶持,赋予其更大活力和职能空间。对有能力“走出去”的工商界商协会予以外交政策、海外投资环境、公共外交等方面权威的指导和帮助,提升其与港澳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合作和对接的能力,进一步达到与国际接轨。
4、在与各国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应充分考虑到有些参与国的互信度不够,政府间的合作很有可能遇到一些障碍。因此,政府可引导、组织我国工商界与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加强合作,实现民心相通先行,提前为政府间的合作创造条件,打下良好合作基础,让民间合作为政府间合作营造良好氛围及探索顺畅合作模式。这样有利于政府间达成的一系列共识更有广泛的实施基础和较强的可行性。
5、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侨办、港澳办等政府相关机构建立与港澳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常设性联系机制,及时了解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的同时,确保国家有关发展战略、思路的信息得以准确传达,最大限度避免因信息隔阂而造成的合作障碍。
6、发挥国务院批准在汕头设立的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功能,广泛动员“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支点国家、地区所在地的广大华侨华人特别是领军企业参与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积极推动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与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深度融合发展,从引进港澳地区、海外华侨华人企业与我国工商界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的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投资、交流、合作入手,进一步达到我国工商界与海外华侨华人联合到其驻在国投资、合作发展,将华侨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成为国家“引进来、走出去”的投资、交流合作平台。
提案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香港中国商会主席、经纬集团主席
界别:工商联 编号:0756
主题词:“一带一路” 港澳地区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