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90元和37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29元和0.32元,调价执行时间为2月27日24时。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2月27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2月中旬以来,受全球石油需求预期增加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上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有所上涨。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成品油“两连涨” | |
2月27日24时 | 上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390、375元/吨 |
2月9日24时 | 上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290、280元/吨 |
成品油“十三连跌”回顾 | |
1月26日24时 |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365、350元/吨 |
1月12日24时 |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180、230元/吨 |
2014年12月26日24时 |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520、500元/吨 |
2014年12月12日24时 |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170、400元/吨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106号),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分 别提高0.28元和0.16元,由每升1.12元和0.94元分别提高到1.40元和1.10元,影响 此次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 ) | |
2014年11月28日24时 | 降价与涨税相抵 不作调整 |
(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11月29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4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提高225元和22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成品油价格维持不变,不作调整。) | |
201411月14日24时 |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190、180元/吨 |
201410月31日24时 |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245、235元/吨 |
201410月18日24时 |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300、290元/吨 |
20149月29日24时 |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100、95元/吨 |
20149月16日24时 |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140、135元/吨 |
20149月1日24时 |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105、100元/吨 |
20148月18日24时 |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190、185元/吨 |
20147月21日24时 |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245、235元/吨 |
调价影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全文
发改电[2015]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90元和375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910和5945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 7310元和634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
四、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价执行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24时。
七、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1.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单位:元/吨)
品种 | 调整前供应价格 | 调整后供应价格 |
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Ⅳ)(标准品) | 6520 | 6910 |
供军队等部门用0号柴油(Ⅳ) (标准品) | 5570 | 5945 |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 5230 | 5600 |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 3740 | 4010 |
航空汽油(标准品) | 7710 | 8170 |
2.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单位:元/吨)
汽油(标准品) | 柴油(标准品) | ||||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 |||||
北京市 | 7870 | 6895 | |||
天津市 | 7835 | 6860 | |||
河北省 | 7665 | 6700 | |||
山西省 | 7735 | 6755 | |||
辽宁省 | 7665 | 6700 | |||
吉林省 | 7665 | 6700 | |||
黑龙江省 | 7665 | 6700 | |||
上海市 | 7850 | 6865 | |||
江苏省 | 7720 | 6740 | |||
浙江省 | 7720 | 6755 | |||
安徽省 | 7715 | 6750 | |||
福建省 | 7740 | 6765 | |||
江西省 | 7720 | 6760 | |||
山东省 | 7675 | 6710 | |||
湖北省 | 7690 | 6725 | |||
湖南省 | 7730 | 6785 | |||
河南省 | 7685 | 6720 | |||
海南省 | 7810 | 6835 | |||
重庆市 | 7880 | 6910 | |||
广东省 | 7745 | 6770 | |||
广西自治区 | 7810 | 6835 | |||
宁夏自治区 | 7670 | 6700 | |||
甘肃省 | 7650 | 6720 | |||
新疆自治区 | 7445 | 6595 | |||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 |||||
呼和浩特市 | 7680 | 6715 | |||
成都市 | 7885 | 6935 | |||
贵阳市 | 7845 | 6860 | |||
昆明市 | 7875 | 6890 | |||
西安市 | 7820 | 6870 | |||
西宁市 | 7630 | 6745 |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