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2月13日讯,国家发改委网站周五披露,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据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六大部委联合制定。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显示,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主要包括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十四类产品。
编辑:冯青 审校:于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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