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2月13日讯,国家发改委网站周五称,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3号令)的有关规定,开始进行201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申报。
国家发改委表示,凡未取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均可提出资格申请。2012年以前取得乙级资格的机构,以及2013年以前取得预备级资格的机构,可提出资格升级申请。预备级机构不能越级申请甲级资格。本次申报材料共四部分,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人员情况、评标专家库情况、招标业绩情况。各部分须分别装订成册。
国家发改委表示,申请单位应在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发改委进行初审,将在门户网站上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初审机关将于5月27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统一报送国家发改委。公示结束后,国家发改委将汇总相关材料,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告并颁发资格证书。
编辑:冯青 审校:于丽波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官方微信互动DZH_news 上海站电话:+86-21-2021 9988-31124 北京站电话:+86-10-5799 5701 微博爆料weibo.com/dzhnews)
查看更多个股新闻,请登陆大智慧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