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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日前在第二届中国自保公司发展与监管国际研讨会上透露,中国境内第二家自保公司——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已经完成筹备并已做好开业准备。此外,继2013年底出台关于自保公司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保监会近期还将出台相关意见,继续构建有利于自保发展的政策环境。
据王祖继透露,保监会正考虑扩大自保公司的承保范围,凡是经济合同中列明要母公司基金、控股子公司实际支付保险费用的,自保公司均可以承保,以切实满足母公司风险管理需求。保监会还考虑允许自保公司在境外设立与自保业务相关的全资保险类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而发挥自保公司风险保障和资产管理的双重功能。此外,保监会正在研究相关政策以便自保公司在2015年开始推行的偿二代监管体系下获得更多发展空间,包括不缴纳资本保证金、将保费的自留部分提高至实有资本金与公积金之和的6倍等。
据了解,随着国有大型企业改革转型升级和“走出去”风险管理需求的增加,保监会将继续扩大自保公司的试点范围,主要服务于国务院大型企业改革和石油石化、铁路运输等领域,并将分层次、有步骤地培育自保市场,从单一的自保公司入手逐步发展结构相对复杂的自保联合体和共同体等,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在上海自贸区和深圳前海等地促成自保聚集发展效应。
据王祖继透露,保监会正考虑扩大自保公司的承保范围,凡是经济合同中列明要母公司基金、控股子公司实际支付保险费用的,自保公司均可以承保,以切实满足母公司风险管理需求。保监会还考虑允许自保公司在境外设立与自保业务相关的全资保险类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而发挥自保公司风险保障和资产管理的双重功能。此外,保监会正在研究相关政策以便自保公司在2015年开始推行的偿二代监管体系下获得更多发展空间,包括不缴纳资本保证金、将保费的自留部分提高至实有资本金与公积金之和的6倍等。
据了解,随着国有大型企业改革转型升级和“走出去”风险管理需求的增加,保监会将继续扩大自保公司的试点范围,主要服务于国务院大型企业改革和石油石化、铁路运输等领域,并将分层次、有步骤地培育自保市场,从单一的自保公司入手逐步发展结构相对复杂的自保联合体和共同体等,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在上海自贸区和深圳前海等地促成自保聚集发展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