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19日讯,中国环保部周一发布,《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日前经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青海省的第一部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立法。
《条例》共7章76条,分别对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主体、规划与建设、保护与治理、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
青海省是中国高原草地、林地、湿地的重要分布区,其生态功能在全国具有战略地位。长期以来,生态立省一直是青海省发展的基本思路。
发稿:刘玉/曹敏慧 审校: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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