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15日讯,证监会官网14日消息称,深圳证监局日前公布了《关于对上海证券深圳福虹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显示,上海证券深圳福虹路营业部通过沿用原有客户资金账户的方式,为6名在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的新客户开立了融资融券账户。
深圳证监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1]31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同时反映出营业部客户账户管理内控不完善。依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该营业部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规范经营行为。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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