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阮女士:去年,我公司在看到某投资公司获得某乡政府鼓励投资旅游项目的推荐信后,交纳了70万元的施工保证金。后该投资公司迟迟不能开工,老板还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抓。请问施工保证金追不回的部分能让乡政府担责吗?
律师解答:不能。乡政府鼓励投资旅游项目并出具推荐信并没过错。投资公司未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你公司应在考察清楚后再投资,因此损失只能向投资公司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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