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透露,周建华善于将手中的权力或影响力“运用”到极致,从而达到变现的目标,其敛财手段主要有:
一是“以茶会友”敛财
周建华因嗜好喝茶,被人称作“茶主任”,被组织调查后,办案人员在他办公室清点出393块普洱茶茶饼,这些茶饼中,贵的几万元,便宜的也价值近千元。“以茶会友”成为周建华编织关系网乃至权钱交易的重要方式。据了解,周建华家中、办公室、机关接待室,经常茶客盈门,一些老板趋之若鹜,成为他形影不离的“茶友”。
周建华在悔过书中写道:“在品茶中,我对他们提出的帮忙事情,会很随意当即打电话、打招呼,对他们有求必应,他们会以各种理由为我送红包礼金,数额逐年增多,有的达10多万元。”“喝茶成为我广交朋友的一条重要纽带,也成为套在我脖子上的一根绳索。”
二是以“任免权”敛财
为了索贿受贿,周建华对一些他认为不送礼、不“听话”、不与之套近乎但又需经人大任免的领导干部,在任免环节上使“绊子”,不上会、不研究,导致有的领导干部为尽快通过人大任命而向周建华送钱送物。
对人大任命的干部,周建华则要求其提供“回报”。据调查,周建华的儿子在私营企业老板杨某投资建设的金玉满堂酒店项目中入有干股,周建华还以人大招商引资项目为名,要求市政府某组成部门负责人为该项目开“绿灯”。这位负责人在明知该项目未取得规划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未进行制止和行政处罚。
至案发时,周建华利用人大任免权力,先后收受新余市直单位共10多人的礼金、财物。
三是以“拉赞助”敛财
周建华利用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权,巧立名目向新余市50多个单位要来赞助款360多万元。为方便自己开支,这些赞助款项中的132.3万元被以人大接待处、仁德茶庄、仁德生态农庄、人大企业家联谊会等名义,存入可由他随意使用的“小金库”中。
“周建华对金钱的贪婪近乎疯狂。”办案人员透露,新余市某矿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付某每次送钱都不少于100万元。有一次,付某用大纸箱装了200万元现金送给周建华,他连一句客气话都没说就收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