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之后,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单行法律,大气污染防治法迎来大修。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昨日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作说明时介绍,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制定,上次修订是2000年。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共66条。据《法制晚报》报道,此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交审稿为100条。
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主要是对煤烟型污染做针对性修订。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中国环境科学院副院长柴发合说,2006年环保部在论证国外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地调研基础上,再次启动修订工作。
但草案2010年报国务院法制办后,一直处于“排期”状态,没有进入审议。柴发合表示,原因是当年开始出现灰霾天气,大气污染形势有所变化,需要研究新的对策,其间征求意见、调研没有停止,“修改稿不计其数。”
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迎来大修,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前可谓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不无关系。
此前,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作了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根据报告,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门执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应对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的工作措施不完善,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上海交通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曦对早报记者说,新《环境保护法》中有一系列新的环保制度规定,大气污染防治法需要采纳或延伸。最主要的是,中国大气污染严重,要求修法的呼吁非常强烈。
王曦指出,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发展,“发展经济的同时,如果大量成本放在呼吸道疾病治理等方面,等于抵消了经济发展的成果,社会成本太大。”
今年9月,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上全文公布,并征求意见。1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草案强调源头治理、全民参与,强化污染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这意味着,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正式进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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